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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中华A: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0-08-22  

						股票代码:000017、200017   股票简称:*ST 中华 A、*ST 中华 B   公告编号:2020-038

深圳中华自行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第 二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决 议 公 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0年8月21日(星期五)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0年8月21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

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8月21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

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

年8月21日9:15-15:00。

     2、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福田区八卦路三号深圳世纪华源酒店多功能厅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李海先生

     6、本次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

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股东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47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67,738,539 股,占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29%。其中: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授权代表
共 1 人,代表股份 63,508,747 股,占本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52%。通过网
络投票的股东 46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4,229,792 股,占本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1
           数的 0.77%。
               2、A 股股东出席情况:
               A 股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42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66,545,610 股,占
           公司 A 股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96%。
               3、B 股股东出席情况:
               B 股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9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1,192,929 股,占公
           司 B 股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8%。
               4、持股 5%以下中小股东出席会议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46 人,代表有表决权
           股份 4,229,79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7%。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
           小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 0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46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4,229,792 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7%。
               5、其他人员出席情况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代表出
           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会议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经记名投票表决通过
           了以下议案:
               1、《关于修订签署中华花园二期城市更新改造项目合作合同的议案》
               表决结果:
                   代表股份     同意(股)    同意比例   反对(股)   反对比 弃权(其中因未 弃权比
                                                                        例   投 票默认弃 权)  例
                                                                             (股)
与会全体股东       67,738,539    64,436,538    95.13%     2,886,478    4.26%          415,523  0.61%
其中:A股股东      66,545,610    63,982,438    96.15%     2,563,172    3.85%                0  0.00%
      B股股东       1,192,929       454,100    38.07%       323,306   27.10%          415,523 34.83%
               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
           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
                   代表股份     同意(股)    同意比     反对(股)   反对比   弃权(其中因未    弃权比
                                                例                      例     投票默认弃权)      例
                                                                                   (股)
中小股东            4,229,792      927,791     21.93%     2,886,478   68.24%           415,523    9.82%


                                                    2
其中:A股股东    3,036,863      473,691     15.60%      2,563,172        84.40%                 0     0.00%
      B股股东    1,192,929      454,100     38.07%        323,306        27.10%           415,523    34.83%
            经表决,本项议案获得通过。
            2、《关于对控股子公司二次增资的议案》
            表决结果:
                代表股份     同意(股)    同意比例    反对(股)    反对比     弃权(其中因未 弃权比
                                                                       例       投 票默认弃 权) 例
                                                                                (股)
与会全体股东    67,738,539    64,253,210    94.85%      3,485,329         5.15%               0  0.00%
其中:A股股东   66,545,610    63,799,110    95.87%      2,746,500         4.13%               0  0.00%
      B股股东    1,192,929       454,100    38.07%        738,829        61.93%               0  0.00%
            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
       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
                代表股份     同意(股)    同意比     反对(股)     反对比        弃权(其中因未    弃权比
                                             例                        例          投票默认弃权)      例
                                                                                       (股)
中小股东         4,229,792      744,463     17.60%      3,485,329        82.40%                  0    0.00%
其中:A股股东    3,036,863      290,363      9.56%      2,746,500        90.44%                  0    0.00%
      B股股东    1,192,929      454,100     38.07%        738,829        61.93%                  0    0.00%
            经表决,本项议案获得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
            2、出席律师:黄晓静、余松竹
            3、结论性意见:本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
       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等事宜,符合《公司法》等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
       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深圳中华自行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 年 8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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