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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神州长城:关于立案调查事项进展暨风险提示性公告2019-03-20  

						证券代码:000018、200018     证券简称:神州长城、神州B    公告编号:2019-024



                           神州长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立案调查事项进展暨风险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公司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截至目前,公司
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就此立案调查事项的结论性意见或决定。如公司存在重大
违法违规行为,公司股票可能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暂停上市,请广大投资者
注意投资风险。

    神州长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10 月 18 日收到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编号:京调查
字 18041 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的有关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调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8 年 10
月 19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
调查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21)。
    2019 年 3 月 6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以下简
称“深圳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19]11 号、[2019]12 号、[2019]13
号、[2019]14 号、[2019]15 号及[2019]16 号)显示:深圳证监局自 2018 年 5
月起对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针对检查发现的公司有关信息披露违法事项,深圳
证监局已立案调查;此外,检查还发现公司存在“一、收入成本核算不规范,通
过账外资金账户列支费用;二、未及时披露重大项目变化情况,业绩预告及业绩
快报编制不审慎;三、与多家公司存在无真实业务基础的资金往来,违规对外提
供财务资助;四、募集资金相关管理制度不健全;五、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
不规范”等问题,深圳证监局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对公司相关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陈略先生、田威先生、唐先勇先生、崔红丽女士、杨春玲女士采取
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3 月 7 日在巨潮资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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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
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22)。针对公司被检查过程中所发现的相关问
题,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已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改正,拟于收到《行政监管措施决
定书》之日起 30 日内向深圳证监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就相关立案调查事项的结论性
意见或决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 年 11 月修订)》的相
关规定,如公司触及 13.2.1 条规定的重大信息披露违法等强制退市情形,公司
股票将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实行退市风险警示三十个交易日期限届满后次一交
易日,公司股票将被停牌,直至深圳证券交易所在停牌后的十五个交易日内作出
是否暂停公司股票上市的决定。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依法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至少每月披露一次风险提示公告。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
《香港商报》、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
体刊登的公告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神州长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三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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