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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深深宝A:独立董事关于召开股东大会审议继续停牌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独立意见2017-11-06  

						            深圳市深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召开股东大会审议继续停牌
               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深圳市深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就公司第九届董事
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召开股东大会审议继续停牌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独立
意见
       公司股票停牌期间,公司及有关各方积极推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
各项工作,并就涉及的相关问题作进一步论证、沟通,截至目前,本次
重组方案仍在筹划推进中。同时,公司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及
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至少每 5 个交易日披露一次进展公告,并对本次
重组事项涉及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登记和申报。因本次重大资产重
组工作量较大且重组方案尚需进一步协商、完善和论证,公司预计无法
于 2017 年 11 月 22 日前披露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因此,
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拟召开公司 2017 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继续停牌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停牌时间自停牌首
日起累计不超过 6 个月。
       我们认为:公司申请继续停牌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审议上述议案的
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
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我们同意《关于召开股东大会审议继续停牌
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17 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




                                深圳市深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范值清    吴叔平     陈灿松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