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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深深宝A: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8-05-16  

						证券代码:000019、200019    证券简称:深深宝 A、深深宝 B   公告编号:2018-44




                 深圳市深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在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无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况。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 年 5 月 15 日下午 2:3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8 年 5 月 14 日至 2018 年 5 月 15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8 年 5 月 15 日 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 年 5
月 14 日 15:00—2018 年 5 月 15 日 15:00。
    2.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学府路科技园南区软件产业基
地 4 栋 B 座 8 层会议室。
    3. 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 召集人:深圳市深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 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郑煜曦先生。
    6. 会议通知等相关文件刊登在 2018 年 4 月 24 日和 2018 年 5 月 11
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香港商报》以及巨潮资讯网上。
    7.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 16 人,代表股份 175,545,95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496,782,303 股的 35.3366%,全部为 A 股股
东。
       2.出席现场股东大会的情况
       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 8 人,代表股份
174,604,02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496,782,303 股的 35.1470%,
全部为 A 股股东。
       3.通过网络投票的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8 人,代表股份 941,928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 496,782,303 股的 0.1896%,全部为 A 股股东。
       4.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大会的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及股东授权代
表共 8 人,代表股份 941,92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496,782,303
股的 0.1896%,全部为 A 股股东。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列席了本次
会议。

       四、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所审
议的议案进行了表决:
       1、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7 年度董事会报告》
       出席本次会议的全体股东表决情况:同意股数 175,499,011 股,占
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33%;反对股数 46,943 股,占出席大
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67%;弃权股数 0 股,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同
意 894,98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0163%;反对 46,943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4.9837%;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
    2、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7 年度监事会报告》
    出席本次会议的全体股东表决情况:同意股数 175,499,011 股,占
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33%;反对股数 46,943 股,占出席大
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67%;弃权股数 0 股,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同
意 894,98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0163%;反对 46,943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4.9837%;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
    3、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7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出席本次会议的全体股东表决情况:同意股数 175,499,011 股,占
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33%;反对股数 46,943 股,占出席大
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67%;弃权股数 0 股,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同
意 894,98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0163%;反对 46,943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4.9837%;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
    4、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7 年度权益分派预案》
    出席本次会议的全体股东表决情况:同意股数 175,499,011 股,占
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33%;反对股数 46,943 股,占出席大
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67%;弃权股数 0 股,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同
意 894,98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0163%;反对 46,943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4.9837%;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7 年度董事及监事薪酬的议案》
    出席本次会议的全体股东表决情况:同意股数 175,474,871 股,占
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95%;反对股数 71,083 股,占出席大
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05%;弃权股数 0 股,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同
意 870,84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2.4535%;反对 71,083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7.5465%;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
    6、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出席本次会议的全体股东表决情况:同意股数 175,499,011 股,占
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33%;反对股数 46,943 股,占出席大
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67%;弃权股数 0 股,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同
意 894,98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0163%;反对 46,943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4.9837%;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
    7、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 2018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的议案》
    出席本次会议的全体股东表决情况:同意股数 175,499,011 股,占
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33%;反对股数 46,943 股,占出席大
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67%;弃权股数 0 股,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同
意 894,98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0163%;反对 46,943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4.9837%;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
    8、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公司董事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会议增补
了王立先生、倪玥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增补王立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出席本次会议的全体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74,604,030 股,占出席
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634%。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同
意 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4%。
    (2)增补倪玥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出席本次会议的全体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74,604,029 股,占出席
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634%。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同
意 3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3%。
    9、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公司监事的议案》
    出席本次会议的全体股东表决情况:同意股数 175,499,011 股,占
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33%;反对股数 46,943 股,占出席大
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67%;弃权股数 0 股,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同
意 894,98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0163%;反对 46,943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4.9837%;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
    10、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特别议案》
    出席本次会议的全体股东表决情况:同意股数 175,499,011 股,占
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33%;反对股数 46,943 股,占出席大
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67%;弃权股数 0 股,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
    本议案为特别议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同
意 894,98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0163%;反对 46,943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4.9837%;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公告。
    五、法律意见
    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的孙林律师、刘磊律师见证了本次股
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
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等事
宜,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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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董   事   会
                                          二〇一八年五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