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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深深宝A: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8-11-16  

						证券代码:000019、200019   证券简称:深深宝 A、深深宝 B   公告编号:2018-97




                 深圳市深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在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无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况。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 年 11 月 15 日下午 2:3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8 年 11 月 14 日至 2018 年 11 月 15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8 年 11 月 15 日 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 年 11
月 14 日 15:00—2018 年 11 月 15 日 15:00。
    2.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学府路科技园南区软件产业基
地 4 栋 B 座 8 层公司会议室。
    3. 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 召集人:深圳市深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 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郑煜曦先生。
    6. 会议通知等相关文件刊登在 2018 年 10 月 30 日和 2018 年 11 月
10 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香港商报》以及巨潮资讯网上。
    7.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 23 人,代表股份 80,023,20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496,782,303 股的 16.1083%,全部为 A 股
股东。
    2.出席现场股东大会的情况
    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 7 人,代表股份
79,732,06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496,782,303 股的 16.0497%。
    经核查,不存在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同时参加现场投票的情况。
    3.通过网络投票的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16 人,代表股份 291,142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 496,782,303 股的 0.0586%。
    经核查,不存在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同时参加现场投票的情况。
    4.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大会的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及股东授权代
表共 17 人,代表股份 291,24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496,782,303
股的 0.0586%。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列席了本次
会议。

    四、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所审
议的议案进行了表决:
    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特别议案》
    出席本次会议的全体股东表决情况:同意股数 80,001,408 股,占出
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28%;反对股数 21,800 股,占出席大会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72%;弃权股数 0 股,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
    本议案为特别议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同
意 269,442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2.5148%;反对 21,8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7.4852%;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公告。
    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出席本次会议的全体股东表决情况:同意股数 80,001,408 股,占出
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28%;反对股数 21,800 股,占出席大会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72%;弃权股数 0 股,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同
意 269,442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2.5148%;反对 21,8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7.4852%;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
    修订后的《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
公司公告。
    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出席本次会议的全体股东表决情况:同意股数 80,001,408 股,占出
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28%;反对股数 21,800 股,占出席大会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72%;弃权股数 0 股,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同
意 269,442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2.5148%;反对 21,8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7.4852%;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
    修订后的《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
公司公告。
    五、法律意见
    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的熊洁律师、罗超律师见证了本次股
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以及表决程
序等事宜,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深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八年十一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