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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深粮控股: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9-03-23  

						         深圳市深粮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
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深圳市深粮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就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
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放弃控股子公司股权优先购买权的独立意见
    我们对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的《关于放弃控股子公司股权
优先购买权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仔细阅读了公司提供的相关资
料。现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放弃本次股权的优先购买权不影响公司对双鸭山深粮中信粮食
基地有限公司的控制权,不改变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不会影响公司在双
鸭山深粮中信粮食基地有限公司的权益,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
东权益的情况。上述事项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放弃本次股权转让的优先购买权。
    (以下无正文)
(此页为深圳市深粮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二
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赵如冰                毕为民              刘海峰




                                        二〇一九年三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