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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深华发A:关于召开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2017-05-12  

						股票代码:000020 200020          股票名称:深华发A    深华发B          编号:2017-15




                 深圳中恒华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于 2017 年 4 月 25 日发布了《关于召开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
的通知》(公告编号:2017-14),由于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
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
保护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
则》的要求,现将股东大会有关事项再次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公司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
    (四)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7 年 5 月 16 日(星期二)14:30 开始。
    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2017年5
月16日9:30~11:30,13:00~15:00(股票交易时间);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
2017年5月15日15:00~2017年5月16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
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
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
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
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出席对象
    1.截止到2017年5月10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因故
不能出席的股东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式样
附后);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七)会议地点
    深圳市南山区大冲商务中心 2 号楼 33 层本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提案
    1.《2016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2016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2016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2016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2016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6.《2017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7.《关于公司 2017 年度银行借款额度的议案》
    8.《关于公司 2017 年度对全资子公司银行借款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9.《关于公司 2017 年度视讯业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
会议审议通过,详情请见 2017 年 4 月 25 日的公司公告。
   (二)听取公司独立董事作 2016 年度述职报告
    三、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出席会议的股东请持本人身份证或法人单位证明、证券
帐户卡、持股证明,授权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人证券帐户卡、身
份证复印件、持股证明及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传真、
信函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17 年 5 月 12 日(9:30~12:00、14:00~17:00)
    3.登记地点: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网络投票包括深圳证券
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投票,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具体说明如下:
   (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020
    2.投票简称:“华发投票”
    3.投票时间:2017年5月16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13:00~
15:00
    4.在投票当日,“华发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
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5.股东投票的操作程序:
    (1)买卖方向选择“买入”;输入投票代码“360020”。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序号。100 元代表
总议案,1.00 元代表议案 1,2.00 元代表议案 2,依次类推。每一议案应
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
案表达相同意见。


    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价格分别申报,具体如下表:
议案序号                     议 案 名 称                    委托价格
 总议案    表示对以下所有议案的统一表决                      100.00
议案1    《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1.00
议案2    《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0
议案 3   《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3.00
议案 4   《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4.00
议案 5   《2016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5.00
议案 6   《2017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6.00
议案 7   《关于公司2017年度银行借款额度的议案》             7.00
         《关于公司2017年度对全资子公司银行借款提供担保     8.00
议案 8   额度的议案》
         《关于公司2017年度视讯业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9.00
议案 9   的议案》
    (3)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 股代表同意,2 股代表反
对,3 股代表弃权。
    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

           表决意见类型                  委托数量

               同意                         1股

               反对                         2股

               弃权                         3股

    (4)本次股东大会审议多个议案,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示相同意
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
    如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总议案”和单项议案进行了重复投票的,
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
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它未表决的议
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
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6)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17 年 5 月 15 日(现场股东大
会召开前一日)15:00,结束时间为 2017 年 5 月 16 日(现场股东大会结
束当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
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
圳证券交易所数字证书”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3. 股 东 根 据 获 取 的 服 务 密 码 或 数 字 证 书 登 录 网 址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
投票。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圳
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
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本次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
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
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五、其他事项
    (一)联系方式
    公司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大冲商务中心 2 号楼 33 层
    电 话:0755-86360201
    传 真:0755-61389001
    电子邮箱:hwafainvestor@126.com.cn
   (二)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1.深圳中恒华发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深圳中恒华发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中恒华发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 年 5 月 12 日
附件:
                         授 权 委 托 书
   本单位/本人               作为深圳中恒华发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深圳中恒华发股份
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
   委托人姓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是否具有表决权:
   表决指示:
    1.《2016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赞成□    反对□       弃权□
    2.《2016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赞成□      反对□      弃权□
    3.《2016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赞成□    反对□      弃权□
    4.《2016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赞成□    反对□      弃权□
    5.《2016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赞成□    反对□      弃权□
    6.《2017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赞成□    反对□      弃权□
    7.《关于公司 2017 年度银行借款额度的议案》
            赞成□      反对□      弃权□
    8.《关于公司 2017 年度对全资子公司银行借款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赞成□      反对□      弃权□
    9.《关于公司 2017 年度视讯业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赞成□      反对□      弃权□


   受托人对可能纳入股东大会议程的临时提案是否有表决权:是□ 否□
    若有,应行使表决权: 赞成□      反对□      弃权□
   若本委托人不作具体指示,受托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是□ 否□
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