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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深华发A:关于控股股东拟增持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2017-11-21  

						股票代码:000020 200020   股票名称:深华发A   深华发B   编号:2017-64



                深圳中恒华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拟增持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于 2017 年 11 月 20 日收到控股股东武汉中恒集团通知,
武汉中恒集团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市场价值的
认可,计划于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6 个月内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
交易所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增持本公司 B 股股份,累计增持股份的下
限数量为不少于 283 万股,增持人将基于对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判
断,择机实施增持计划。
    本次股份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
件,不会导致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本次拟增持的主体为公司控股股东武汉中恒集团,本次增持前,
武汉中恒集团持有本公司股份数 116,489,894 股,约占本公司总股
本的 41.14%。
    二、增持情况说明
    (一)增持计划:武汉中恒集团计划于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6 个
月内,在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的前提下,通过
武汉中恒集团、武汉中恒集团控制的企业或其一致行动人(以下简称
“增持计划实施人”)账户或法律允许的其他方式在二级市场增持本
公司股票。
    (二)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目的:增持人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
的信心和公司市场价值的认可。
    (三)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种类:公司无限售流通 B 股股份。
    (四)本次拟增持股份的金额:累计增持股份的下限数量为不少
于 283 万股。
    (五)本次拟增持股份的价格:本次拟增持 B 股股票的价格不设
置固定价格、价格区间或累计跌幅比例,增持人将基于对公司股票价
值的合理判断,择机实施增持计划。
    (六)本次拟增持股份的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允
许的方式。
    (七)本次增持股份计划的实施期限: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6 个
月内。
    (八)本次拟增持股份的资金安排:增持人将以自有资金及自筹
资金(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贷款)实施本次增持计划。
    三、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或因增持资金未能及时到
位,导致增持计划延迟实施或无法实施的风险。如增持计划实施过程
中出现上述风险情形,公司将及时披露。
    四、其他事项说明
    (一)本次增持计划的增持主体承诺:在实施增持计划过程中,
将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权益变动及股票买
卖敏感期的相关规定,并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增持完成后 6 个月内
不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二)本次增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
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三)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
司收购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增持股份行为指引》等相关规定,持续关注增持主体增持公司股份的
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深圳中恒华发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 年 11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