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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深赤湾A: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公告2018-01-20  

						证券代码:000022/200022     证券简称:深赤湾 A/深赤湾 B   公告编号:2018-005


                          深圳赤湾港航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赤湾港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因实际控
制人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筹划、论证与本公司有关的重大事项,公司股票自
2017 年 11 月 20 日开市起停牌。后经有关各方协商、论证,本公司确认上述重
大事项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公司股票自 2017 年 12 月 4 日开市起转入重大资产
重组事项继续停牌。公司原预计在 2018 年 1 月 22 日(周一)前按照《公开发
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要求
披露重大资产重组信息,但由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工作量较大,有关各
方仍在就方案内容进行磋商、论证和完善,公司无法在前述原定期限内披露重
组预案或重组报告书。为确保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顺利完成及重组事项信息披露
的真实、准确、完整,同时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避免对公司股价造成重大
影响,根据深交所《主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9 号——上市公司停复牌业
务》规定,公司于 2018 年 1 月 19 日召开董事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筹划重
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的议案》。因此,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于 2018 年 1 月
22 日开市起继续停牌,并承诺原则上公司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累计停牌时间不超
过 3 个月。

    一、本次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基本情况:

    1、标的资产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具体情况

    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初步计划拟购买的标的资产涉及港口及相关服务行
业资产。标的资产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包括公司的关联方,同时可能包括
其他无关联第三方。本次交易标的资产范围及具体信息以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并
披露的重组预案或重组报告书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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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交易具体情况

    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交易方式初步计划为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视情
况募集配套资金。本次交易的具体交易方式仍在商谈中,尚未最终确定。本次
交易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

    3、与现有或潜在交易对方的沟通、协商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本次交易有关各方仍在就交易方案进行沟通、
协商。由于整体重组方案较为复杂,重组事项及方案细节仍存在较大不确定
性,公司暂未与现有或潜在交易对方签订正式协议。

    4、本次重组涉及的中介机构名称及尽职调查、审计、评估工作的具体进展
情况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上市公司拟聘请的中介机构包括独立财务顾问中信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机构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律师事务
所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等。截至目前,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尽职调查、
审计、评估等工作尚未完成,各中介机构的各项工作正在积极推进中。

   5、本次交易是否需经有权部门事前审批及进展情况

    本次交易方案需经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并报中国证监会
核准。根据最终确定的交易方案及标的资产范围,可能还将涉及商务部、国家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及其他主管部门的审批手续。公司将在交易方案确定后积极
推进相应的事前审批手续。
二、公司停牌期间的相关工作及延期复牌原因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组织交易各方及中介机构积极参与本次重大资
产重组工作,同时,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
规定,及时对本次重组涉及的交易进程备忘录、内幕信息知情人与公司股票买
卖自查情况进行了申报;公司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五个交易日披露一次
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进展公告。

    鉴于本次重组方案复杂程度较高,相关准备工作尚未全部完成,整体方案
的相关内容仍需各方进一步谈判、商讨和完善,公司及有关各方、中介机构仍
                                 2/3
需就相关事项继续深入研究、协商,并论证交易方案,完成相关工作所需时间
较长,因此公司股票无法按预定时间复牌。为保证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顺
利进行,确保信息披露的公平性,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
常波动,公司特申请股票延期复牌。

    三、承诺事项

    若公司预计在继续停牌的期限届满前不能召开董事会审议并披露重组方案
的,公司将视情况决定是否继续推进本次重组事项。如拟继续推进重组,公司
将在原定复牌期限届满前召开股东大会审议关于继续停牌筹划重组的议案,且
继续停牌时间不超过 3 个月。同时,公司承诺在股东大会通知发出的同时披露
重组框架协议的主要内容,相关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回避表决。

    若公司未能召开股东大会审议关于继续停牌筹划重组的议案,或者公司董
事会/股东大会否决前述议案的,公司将及时申请股票复牌并披露是否继续推进
本次重组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若公司决定终止重组,或者公司申请股票复牌且继续推进本次重组后仍未
能披露重组方案并导致终止本次重组的,公司承诺自披露终止重组决定的相关
公告之日起至少 1 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四、风险提示

    本公司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存在较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关
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大公报》
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相关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
公告为准。

    特此公告。

                                              深圳赤湾港航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一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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