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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飞亚达A:关于召开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的更正公告2017-09-06  

						           证券代码:000026   200026   证券简称:飞亚达A 飞亚达B     公告编号:2017-043

                              飞亚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

遗漏。

    飞亚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 年 9 月 5 日在巨潮资讯网
( http://www.cninfo.com.cn ) 发 布 了 《 关 于 召 开 2017 年 第 三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的 通 知
2017-042》(以下简称“通知”),根据最新《主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7 号—信息披露公
告格式》(2017 年 5 月 12 日修订)第 4 号《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格式》中三、提
案编码第五条规定,不采取累积投票方式选举董事、监事的,每位董事、监事候选人应当以单
项提案提出;三、提案编码第六条规定,如提案 5.00 为选举非独立董事,则 5.01 代表第一位
候选人,5.02 代表第二位候选人,5.03 代表第三位候选人,现对原通知中提案编码予以更正。
除此之外,通知中其他内容不变,具体如下:
    更正前: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提名王波先生为董事候选人的议案》(非独立董事、累积投票制)
    2.《关于提名肖章林先生为董事候选人的议案》(非独立董事、累积投票制)
    三、提案编码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累积投票议案                     应选董事(2)人
    1.00        《关于提名王波先生为董事候选人的议案》(非独立董事)         √
    2.00        《关于提名肖章林先生为董事候选人的议案》(非独立董事)       √
    附件2:授权委托书
                                                                  备注
                                  提案名称
提案编码                                                      该列打勾的栏          投票股数
                              (累积投票制)
                                                                目可以投票
             《关于提名王波先生为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00                                                              √
                         (非独立董事)
             《关于提名肖章林先生为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2.00                                                              √
                         (非独立董事)
    更正后:
    二、会议审议事项
    1.00 关于选举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累积投票制)
    1.01《关于提名王波先生为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02《关于提名肖章林先生为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三、提案编码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累积投票议案
   1.00                       关于选举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应选董事(2)人
   1.01                 《关于提名王波先生为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1.02               《关于提名肖章林先生为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附件2:授权委托书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      投票股数
                                                            可以投票
                           累积投票议案
  1.00             关于选举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应选董事(2)人
  1.01       《关于提名王波先生为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1.02       《关于提名肖章林先生为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更正后通知全文如下:
    公司 2017 年 9 月 4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定召开公司 2017 年第三次临时
股东大会。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公司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7 年 9 月 20 日(星期三)下午 14:40 时;
    (2)网络投票时间:2017 年 9 月 19 日-2017 年 9 月 20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 年 9 月 20 日 9:30
至 11:30,13:00 时至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 年 9 月 19
日 15:00 至 2017 年 9 月 20 日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
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
台,公众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
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
    (1)A 股权登记日:2017 年 9 月 13 日(星期三)。
    (2)B 股股东应在 2017 年 9 月 13 日(B 股最后交易日)或更早买入公司股票方可参会。
    7.出席对象:
    (1)截止 2017 年 9 月 13 日(B 股最后交易日)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出席本
届股东大会,行使表决权。股东委托的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授权委托书附后);
    (2)本公司董事、监事;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南一道飞亚达科技大厦 19 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00 关于选举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累积投票制)
    1.01《关于提名王波先生为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02《关于提名肖章林先生为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提请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的主要内容已在 2017 年 9 月 5 日的《证券时报》、《香港
商报》和巨潮网上披露,详见“飞亚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公告(2017-041)”。
    根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将实行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2 人),股东可以将所拥
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
的选举票数。
    三、提案编码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累积投票议案
   1.00                       关于选举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应选董事(2)人
   1.01                 《关于提名王波先生为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1.02               《关于提名肖章林先生为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持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法
人代表证明书及出席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授权委托代理人持代理人及委托人身份证、
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
参会登记表》(格式附后),以便登记确认。来信请寄: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深圳市南山区飞
亚达科技大厦 20 楼),邮编:518057(信封请注明“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字样)。
    (二)登记时间
    2017 年 9 月 19 日,9:00—12:00;13:00—17:00
    2017 年 9 月 20 日,9:00—12:00
    (三)登记地点及联系方式
    地址:公司董秘办(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南一道飞亚达科技大厦 20 楼)
    联系电话:0755-86013669    0755-86145203
    传真:0755-83348369
    联系人:张勇     熊瑶佳
    (四)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
式详见附件 1。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飞亚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七年九月六日
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投票代码:360026,投票简称:亚达投票。
    2. 填报选举票数。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
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 100 股股票,
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 2 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 200 股的选举票数。
    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
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
别累积计算得票数。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0 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填报
              对候选人 A 投 X1 票                             X1 票
              对候选人 B 投 X2 票                             X2 票
                      …                                        …
                    合 计                         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选举非独立董事(如本次会议提案,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2 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2 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
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2017 年 9 月 20 日的交易时间,即 9:30—11:30 和 13:00—15:00。
    2. 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17 年 9 月 19 日下午 3:00,结束时间为 2017 年
9 月 20 日下午 3: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
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
所 投 资 者 服 务 密 码 ” 。 具 体 的 身 份 认 证 流 程 可 登 录 互 联 网 投 票 系 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
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股东账号:                                   持股数(A/B 股):

受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时间:                                   有效期限:
委托人签字(盖章):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飞亚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如下授权代为行使表决权。委托人对会议议案表决如下(请
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填写投票股数)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    投票股数
                                                           可以投票
                           累积投票议案
  1.00             关于选举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应选董事(2)人
  1.01       《关于提名王波先生为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1.02       《关于提名肖章林先生为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