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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飞亚达A:独立董事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独立意见2017-09-09  

						                           飞亚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作为飞亚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就选举黄勇峰先生
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的事项作出独立判断,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董事长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合法。经审阅董事长候选人的个人履历,未发现有《公
司法》禁止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
    2、公司董事长候选人的聘任程序合法。董事长候选人的选聘通过程序,符合《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
    3、董事长候选人知识水平、工作能力和身体状况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
    同意选聘黄勇峰先生为公司董事长。


                                                                 二○一七年九月九日




         (独立董事:张宏光)    (独立董事:章顺文)   (独立董事:王   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