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亚达A: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2017-11-01
证券代码:000026 200026 证券简称:飞亚达 A 飞亚达 B 公告编号:2017-049
飞亚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飞亚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在 2017 年 10 月 23 日以电子邮
件发出会议通知后,于 2017 年 10 月 30 日(星期一)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
监事 3 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 3 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
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了《关于继续聘任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公司 2017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审核,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财政部和证监会认定的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
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和相关专项审计工作的要求,能
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
因此,同意本次选聘事宜,并同意董事会提出的将该议案提请 2017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飞亚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一七年十一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