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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飞亚达A:关于2018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2019-01-12  

						          证券代码:000026   200026   证券简称:飞亚达A 飞亚达B 公告编号:2019-007

                          飞亚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8 年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
               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

遗漏。

    飞亚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管理制度》
等相关文件的规定,针对公司 2018 年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以下简称“本次激
励计划”)前期决策和实施过程采取了充分必要的保密措施,同时对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
知情人进行了登记备案。
    公司于 2018 年 11 月 12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8 年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草案)》及其摘要及相关议案,具体详见 2018 年 11 月 13
日在《证券时报》、《香港商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相关
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
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六个月内(即:2018 年 5 月 11 日至 2018 年 11 月 13 日,以下简
称“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 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及程序
    1、核查对象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
    2、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
票的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并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了查询证明。
    二、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2019 年 1 月 4 日出具的查询证明,公司
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在自查期间内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三、结论
    经核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自查期间内,未发现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存在利用本次激励计
划相关的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的行为。


   特此公告




                                         飞亚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九年一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