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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富奥股份:关于公司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19-10-30  

						证券代码:000030、200030                 证券简称:富奥股份、富奥B

公告编号:2019- 52



                    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交易概述

    为顺应汽车“轻量化、电动化、智能化、网联化、共享化”的产业趋势,促

进企业快速发展,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与辽源
市汽车改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辽源改装”)、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宁波华翔”)共同成立合资公司,生产新能源车动力电池壳体产品。合
资公司注册资本1.5亿,公司持股50.5%,出资7,575万元,辽源改装持股44.5%,
出资6,675万元,宁波华翔持股5%,出资750万元。

    宁波华翔持有公司 13.95%的股份,为公司的关联法人,依据《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该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经 2019 年 10 月 29 日召开的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
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周晓峰先生对该项议案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该事项进
行了事前审阅且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公司章程》及《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的审批权限,上述投资及关联交易需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 交易对方及关联方基本情况

    1.交易对方:辽源市汽车改装有限公司

                                                                       1
    统一信用代码: 91220422726735129K

    注册地址:东辽县白泉镇集贤村二组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王嘉欣

    注册资本: 18,412 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汽车改装、汽车配件制造、钢结构加工制造;铁路机车车辆配件
及城市轨道车零部件的研发及制造;普通道路货物运输

    主要股东情况:王嘉欣 43.45%,韩晓光 8.62%,宋文军 5.43%

    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 2018 年,该公司总资产为 49,097 万元,负债为 24,010 万元,净资产
为 25,087 万元;营业收入为 1,7006 万元。

    交易对方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关联方: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信用代码:91330200610258383W

    注册地址:象山县西周镇象西开发区

    公司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法定代表人:周晓峰

    注册资本:62,622.7314 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汽车和摩托车零配件、电子产品、模具、仪表仪器的制造、加工;
金属材料、建筑装潢材料、五金、交电的批发、零售;房屋租赁、设备租赁;信
息技术咨询服务;汽车零配件批发;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
需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的进口业务

    主要股东情况:周晓峰 14.36%,宁波峰梅实业有限公司 9.19%,象山联
众投资有限公司 4.66%

    主要财务数据:
                                                                      2
    截至 2018 年,该公司总资产为 1,626,219 万元,股东权益为 934,651 万元;
营业收入为 1,492,708 万元,归属母公司净利润为 73,179 万元。

    交易对方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 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富奥鑫创新能源电池有限公司(以工商注册为准)

   2.注册地址: 辽源市经济开发区财富大路1633号

   3.经营范围:开发、制造、销售、进出口新能源车电池壳体及相关零部件以
及为其提供售后服务(以工商注册为准)

   4.注册资本:1.5 亿元人民币

   5.股权结构:公司持股50.5%,出资7,575万元

               辽源改装持股44.5%,出资6,675万元

               宁波华翔持股5%,出资750万元

   6.投资方式:合资三方股东以现金形式出资,分期完成注资

     目前该投资项目尚未签署相关协议。

    四、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本次投资是经交易各方协商一致的结果,各方按照出资金额确定各方在合资
公司的股权比例,按照市场规则进行,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有失
公允或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五、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外投资的目的

    该项目符合公司“电动化、智能化”发展方向,促进公司应对产业升级,完
善新能源资源布局,提升电动化产品研发能力。

    (二)存在的风险




                                                                       3
    合资公司成立后可能在经营过程中面临市场风险、经营风险、管理风险等,
可能面临投资收益不达预期的风险。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出资由公司自有资金投入,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不良的
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

    六、年初至披露日与前述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

    自本年年初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关联方宁波华翔未发生关联交易。

    七、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发展需要,将促进公司应对产业升级,完善新能源产
业布局;该交易是公司正常的经营活动,是合理、合法的经营行为;交易各方均
独立出资,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行为。本公司董事会审议该事项时,关联
董事回避了表决,表决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 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10 月 29 日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