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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富奥股份:董事会决议公告2020-01-20  

						证券代码:000030、200030                 证券简称:富奥股份、富奥B

公告编号:2020–03




    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富奥股份”)于 2020
年 1 月 19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本次会议的会议通知
及会议资料已于 2020 年 1 月 19 日以电话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
出席董事 9 名,实际出席董事 9 名,李晓独立董事、马新彦独立董事因工作原
因未能参加本次会议,委托马野驰独立董事行使表决权;公司董事张丕杰先生、
张志新先生、周晓峰先生、王振勃先生、孙静波女士、甘先国先生、马野驰先生
均以通讯方式参加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及召开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审议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聘任丛剑波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根据总经理甘先国先生的提名,公司董事会聘任丛剑波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
理,任期与第九届董事会相同。丛剑波先生的个人简历如下:

    丛剑波先生,1974 年出生,毕业于吉林大学,博士研究生学历,经济学博
士学位。曾任一汽进出口公司业务四部职员;一汽-大众公司采购部生产材料采
购科国际采购股业务员、项目控制科采购员、主管采购员、项目控制科科长、采
购战略与开发科科长、外协件生产准备科经理、车身底盘采购科经理、电子电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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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采购科经理;中国第一汽车集团有限公司供应采购部生产材料采购处处长、供应
采购部部长助理兼生产材料采购处处长、供应采购部部长助理。

    与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票,没有受
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
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独立董事已就此议案发表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备查文件

    1. 经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1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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