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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深南电A:独立董事意见2019-05-17  

						                  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我们作为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提交公司董事会的《关于更换董事的议案》进
行了审阅。经认真审查相关人员的个人履历,现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董事会对以上议案相关事项的决策程序规范,符合《公司法》等有
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黄庆先生、李文赢先生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具备履行职
责所必需的教育背景、专业能力和从业经验,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
件要求的任职资格,不存在上述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不得担任上
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持有公司股票;最近三年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
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
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与公司不存在利益冲突。
    3、同意推荐黄庆先生、李文赢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独立董事:莫建民、陈泽桐、廖南钢
                                                 二○一九年五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