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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深南电A:关于收到深圳市大气环境质量提升专项补贴资金的公告2019-07-02  

						股票简称:深南电 A、深南电 B;   股票代码:000037、200037;   公告编号:2019-036




                   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深圳市大气环境质量提升
                        专项补贴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2018 年“深圳蓝”可持续行动计划
的通知》及《市人居环境委、市财政委关于印发<深圳市大气环境质量提升补贴
办法(2018-2020 年)>的通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
报》、《香港商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收悉<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
印发 2018 年“深圳蓝”可持续行动计划的通知>的公告》、《关于获悉<深圳市大
气环境质量提升补贴办法(2018-2020 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15、
2018-028),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10 月至
2019 年 3 月先后完成了下属南山热电厂及深圳新电力实业有限公司共计三套 9E
燃气机组的低氮燃烧器升级改造工作,改造后的氮氧化物排放值优于政府要求的
排放标准。
    近日,公司及深圳新电力实业有限公司分别收到深圳市生态环境局拨付的第
二批深圳市大气环境质量提升专项补贴资金 23,361,160 元人民币和 14,736,113
元人民币。至此,公司“深圳蓝”技改项目补贴资金已全部到账(第一批资金拨
付情况参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香港商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
的《2018 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 2019-010)。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第八条规定:“与资产相关的政
府补助,应当冲减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或确认为递延收益。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
助确认为递延收益的,应当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
入损益”。公司将按照上述会计准则对补贴资金进行核算,预计将对公司当期损
益产生较小的影响。
    公司的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香港商报》和巨
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敬请投资者留意公司在上述媒体上
披露的公告。
    特此公告




                                                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九年七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