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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深南电A:独立董事关于中止公开挂牌转让深南电(东莞)唯美电力有限公司70%股权的独立意见2019-09-17  

						                 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中止公开挂牌转让深南电(东莞)唯美电力
                有限公司 70%股权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
市规则》”)及《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提交公司董事会的《关于中止公开挂
牌转让深南电(东莞)唯美电力有限公司 70%股权的议案》(以下简
称“《议案》”)进行了认真审阅。现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董事会对《议案》相关事项的审议和决策程序规范,符合《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提供的有关资料,我们认为,公司决定
中止公开挂牌转让深南电(东莞)唯美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
南电东莞公司”)70%股权事项,是根据当前深南电东莞公司的生产经
营实际情况决定的,有利于提升深南电东莞公司的经营效益和价值,
有利于实现公司及股东利益最大化,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尤其
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独立董事签名:莫建民、陈泽桐、廖南钢


                                            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九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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