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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深纺织A: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文件2017-06-09  

						深圳市纺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


         会 议 文 件




        二〇一七年六月九日
        深圳市纺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议程

      时间:2017年6月29日(星期四)下午2:30

      地点: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路3号深纺大厦A座六楼会议室

      主持人:朱军董事长




序号                                    议程
 一      介绍出席会议的董事、监事、高管、律师
 二      宣布到会股东人数、代表股份数
 三      宣布大会正式开始
 四      提交并审议议案
 五      回答股东提问
 六      推选计票人和监票人
 七      对议案投票表决
 八      监票、计票
 九      宣布现场投票表决结果

 十      宣读股东大会决议

十一     宣读法律意见书
                             文件目录



2016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1

2016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9

2016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13

2016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15

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16

《2016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 18

关于聘请 2017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9

独立董事 2016 年度述职报告..........................................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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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一:


                     2016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

    2016 年,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
《章程》等相关规定,认真履行股东大会赋予的职责,规范、高效运作,审慎、
科学决策,紧紧围绕公司战略目标,积极有效的开展董事会各项工作,保障了公
司的良好运作和发展。全体董事公平对待所有股东,并关注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
法权益,报告期内忠实勤勉的为全体股东利益履行职责。

    一、公司经营情况

    (一)总体经营情况概述

    2016年度,受日元大幅升值、原材料价格上涨,以及市场竞争加剧导致偏光
片价格持续走低等不利因素影响,偏光片生产经营形势异常严峻。公司管理层克
服重大资产重组的影响,统一思想,始终坚持转型发展,推动混合所有制改革,
在盛波光电层面成功引入民营资本,提高竞争力。全力推进偏光片项目建设、改
善偏光片主业的同时,确保物业租赁收益持续增长,保持了平稳有序发展的工作
态势。

    2016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19,820.02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2.33%;利
润总额亏损7,798.65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280.73%;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
利润亏损8,727.06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1,127.05%。主要原因是日元大幅升值,
使公司偏光片业务原材料成本和汇兑损失较上年同期大幅增加,偏光片业务亏损
增加,同时出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和股权处置收益较上年同期减
少,致利润总额、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均有较大幅度的下降。

    (二)主营业务的范围及经营状况

    公司主要从事LCD用偏光片、纺织服装及其相关产品的生产与贸易和物业经
营管理。报告期内,公司制造业收入66,704.22万元,较去年同期下降4.79%,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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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 是 盛 波 光 电 销 往 面 板 厂 商 的 TV 偏 光 片 产 品 减 少 所 致 ; 国 内 外 贸 易 收 入
43,467.16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1.17%,主要是偏光片贸易增加所致;公司物业
经营、宾馆完成收入9,235.70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1.78%,主要是租金单价提
升所致。

      二、报告期内的经营计划完成及进展情况

     (一)偏光片主业经营发展取得新成效

     2016年,公司一是通过全线提速放量,有效提升产能,同时充分运用AOI缺
陷识别系统,加强在线监控和响应速度,提升产品品质;二是积极推进新产品客
户端导入工作,实现多品种、多客户端的多元化供应格局,并在海外客户上实现
新突破;三是重点针对IPS用超薄型偏光片、OLED显示用偏光片等多款高附加值
新产品开展研发工作,丰富产品种类,并积极跟踪多种原材料的替代导入,降低
生产成本;四是积极争取产业政策支持,共获得政策扶持资金2,995万元,偏光
片进口原材料免税再次获得5年延期(2016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盛波光
电再次通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五是按计划推进6号线建设进度,已完成厂
房净化装修工程,主机设备也已陆续到港安装。

     与此同时,公司加大自主知识产权研发力度,报告期内,公司共申请并受理
专利12项(发明专利5项、国内实用新型5项,境外实用新型2项),获得授权专利
14项(发明专利3项,国内实用新型10项,境外实用新型1项)。截至2016年12月
31日,公司共申请专利69项,获得授权52项,其中:国内发明专利15项(7项授
权);国内实用新型48项(42项授权);境外发明专利1项(0项授权);境外实用
新型5项(3项授权)。公司研究制定的两项国家标准“偏光片光学补偿值的测定”
和“偏光片用光学薄膜涂层附着力的测试方法”将于2017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

     (二)物业类企业租赁收益持续增长

     2016年,公司一是加强物业类企业服务管理,优化客户结构,严格执行物业
租赁收益提升计划,新签合同租金单价继续保持一定增幅;二是充分利用华强北
商业街楼宇一体化改造的契机,完成了外立面改造,提升楼宇形象,为持续提升
物业经营效益创造了条件;三是完成了冠华大厦竣工验收,做好启动招租的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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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

    (三)继续完善“十三五”战略规划

    2016年,公司继续就“十三五”期间公司的中心任务、业务规划目标及重点
投资项目计划进行论证、完善,明确了“十三五”期间公司继续坚定不移发展偏
光片产业的战略目标。后期,公司也将根据盛波光电引入战略投资者后的经营及
发展安排,继续调整、完善“十三五”规划。

    (四)引入战略投资者,搞活机制做强产业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偏光片生产技术管理水平和盈利能力,做强做大偏光片产
业,公司在盛波光电层面上启动了引入战略投资者工作。经过审计、评估、公开
挂牌,锦江集团在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摘牌,锦江集团作为实际控制人设立的锦
航投资与公司签署了增资协议,出资135,264万元现金认购盛波光电40%股权。

    为了进一步发挥国有企业的资源优势和民营企业的机制优势,公司与锦江集
团在《增资协议》基础上签署了《合作协议》,就盛波光电未来经营管理及发展
达成共识,在全面提升生产技术管理水平和盈利能力的基础上,依托上市公司平
台及现有产业,通过整合中国大陆和台湾地区偏光片及其他相关光学膜产业资
源,做强做大做优盛波光电,在深圳构建光学膜产业集群。

    (五)配合推进重大资产重组工作

    根据控股股东筹划重大事项的安排,公司股票自2016年8月4日开市起停牌。
停牌期间,公司聘请独立财务顾问、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和资产评估机构
等中介机构开展尽职调查、审计和资产评估,就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进行沟通
与论证,签署《框架协议》,并就员工安置事项、交易协议进行谈判,达成初步
意向。

    在方案论证过程中,基于目前国内证券市场环境及政策发生了一定的变化,
继续推进本次重组的交易环境将面临诸多不确定因素,为有效控制风险,经审慎
研究,公司与TCL集团决定终止筹划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并签署《关于终止筹划
重大资产重组事宜的协议》,TCL集团同意对公司重组期间发生的中介机构费用予
以补偿,同时承诺继续支持公司偏光片业务。》。经向深交所申请,公司股票复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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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6年12月19日开市起复牌。

       (六)注重安全生产,防患于未然,确保企业安全发展

       2016年,公司在做好日常安全检查的同时,加强节假日安全生产大检查,共
检出安全隐患203处,较2015年下降16.3%,同时做好防台风、暴雨等灾害性天气
下的应急防御工作,确保全年安全生产目标的实现。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规定,对募集资
金制定了专户存储制度,并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
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实际实施       累计投入金额
 序号         项目名称                                       投入进度    投资收益
                               主体           (万元)
          TFT-LCD 用偏光片
   1                         盛波光电         5,574.42        7.96%         无
           二期项目 6 号线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68,826.37万元(包含利
息收入9,152.91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关于变更TFT-LCD用偏光片二期项目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鉴于二期项
目(6号线、7号线)实际募集资金较计划募集资金存在较大资金缺口,经综合考
虑公司产线规模及经营压力,公司拟终止原7号线项目,将用于7号线项目建设的
资金30,927.22万元(含利息)变更为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报告期内,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
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30,0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
资金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在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TFT-LCD用
偏光片二期项目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后转为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第六
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
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28,0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授权有效期内实际使用28,000万元。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公司已将额度范围内、
授权期限内陆续从募集资金专户转出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全部归还,不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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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除此之外,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不存在变更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实施方式的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
入及置换情况;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16年度,公司已按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使
用的有关信息,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任何违规情形。

     四、董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一)董事会会议情况及决议内容

    2016 年度,董事会共召开了 12 次会议,分别就盛波光电引入战略投资者、
变更募集资金用途、重大资产重组、与战略投资者签署《合作协议》以及定期报
告等事项做出决议并及时对外披露。

    (二)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

    2016年度,公司共召开了2次股东大会,董事会依照《公司法》和公司《章
程》有关规定,认真执行了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完成了聘请审计机构、利润分
配、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满继续停牌等事项。

    (三)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作为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的主要成员,在审计委员会、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和提名委员会中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3 位独立董事均能按时出席各
专门委员会的日常会议。

    1、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会议 2 次。审计委员会能够认真审核公司
定期报告,切实履行年报工作规程。审查公司内部控制,监督内部控制的有效实
施和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情况。听取公司经营班子关于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状况的
汇报。在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年报前,与年审会计师见面沟通审计意见、了解审
计情况,对审计师完成本年度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做出全面客观的评价;报告
期内,对聘请审计机构的议案、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财务决算报告等事项召
开会议并形成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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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报告期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召开会议1次,对201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
薪酬考核情况事项召开会议并形成决议。

    五、 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

    (一)行业竞争格局和发展趋势

    近年来,随着全球TFT-LCD面板尺寸大型化趋势,以及显示技术的改进、产
品应用的多元化所带来的高清晰度、广视角、触控应用扩大、外形更加轻薄等有
利因素,全球TFT-LCD产业发展势头强劲。京东方、华星光电纷纷开工建设10.5
代线,鸿海精密工业于2017年3月1日也在广州增城举行了10.5代线的动工仪式。
目前中国大陆已有液晶面板生产线23条,产能达6,500万平方米/年;在建液晶面
板六代及以上生产线11条,规划产能超过8,000万平方米/年,预计陆续在2018
年建成投产。届时中国大陆将成为全球最大的液晶面板生产基地,面板产能跃居
世界第一,LCD仍是未来发展的主流,难以产生有竞争力的替代产品。

    随着面板出货量的不断增长带动面板配套组建的增长,将推动包括偏光片在
内的多种配套产业的发展。

    目前,全球偏光片主要供应商有日东电工、住友化学、LG化学、SDI、奇美
材料和明基材料。其中日东电工、住友化学和LG化学在市场占有率方面以明显优
势领先其他厂商。随着中国大陆平板显示产业的快速发展,境外偏光片大厂SDI、
LG化学、奇美材料已陆续在中国大陆建厂,日东电工、住友化学也在后段裁切基
础上进行前段全制程产线的建设,国内偏光片企业也加快新产线建设步伐。

    偏光片作为 TFT-LCD 以及 AMOLED 面板不可缺少的关键材料之一,由于产业
链成熟度不均衡,目前本土化配套率仍远低于产业安全值 30%。《中国制造:2025》
作为中国工业未来 10 年的发展纲领、顶层设计,明确提出要提升“基础材料、
基础零部件、基础工艺、基础制造装备”的研发、设计和制造能力。由此可见,
无论从政策角度还是市场角度,国产偏光片都有着巨大的发展空间。

    (二)公司发展战略

    2016年,盛波光电圆满完成混改,引入行业资源型战略投资者,在提升技术、
改善管理的同时,解决了体制机制问题,也为公司偏光片产业发展提供了新契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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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十三五”期间将继续坚定不移的发展偏光片产业,依托上市公司平台及现
有产业基础,通过整合中国大陆和台湾地区偏光片及其他相关光学膜产业资源,
做强做大做优盛波光电,在深圳构建光学膜产业集群。

    (三)可能面临的风险

    1、宏观经济风险

    展望 2017 年,中国将进一步推进供给侧改革,经济新旧动力和模式进一步
转换,经济运行有望总体企稳。中国制造业面临发达国家和其他发展中国家“双
向挤压”的严峻挑战,政府提出实施“制造强国”战略,公司所处的行业作为电
子信息行业重要组成部分,将会受到国家政策大力支持,但仍不能排除宏观经济
发生不可预测的变动而对公司业绩造成的风险。

    2、市场风险

    由于终端显示产品更新换代快的特点,对技术和产品及时响应能力也提出了
更高要求,产品价格趋势性下降也不断挤压上游偏光片的盈利空间。若公司的技
术和产品不能及时响应应用领域的需求,或者市场竞争导致显示产品价格下降,
都将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

    3、原材料风险

    目前制造偏光片所需的关键原材料PVA膜和TAC膜基本被日本所垄断,膜材料
价格受供应商产能、市场需求及日元汇率等影响,进而对公司产品的单位成本产
生影响。

    (四)2017年工作重点

    1、全面提升偏光片业务经营能力

    一是1-3号线挖潜增效,控制成本,提升产品品质,优化客户结构,寻求市
场新的利润增长点;二是持续优化4号线产品结构,加强现场管理,提高生产技
术水平,充分利用设备优势,提质降耗,全线提速放量;三是加快建设6号线项
目,积极跟进设备安装、调试阶段的工作进展情况,确保如期完成试车具备量产
条件;四是充分发挥锦江集团在生产管理、产线建设等方面的经验,以及混合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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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制下机制体制的灵活优势,激活盛波光电经营活力,全面提升偏光片业务经营
能力。

    2、物业企业主动加压,持续提升物业经营效益

    物业企业将抓住华强北改造升级的有利时机,完善物业功能,优化租户结构,
提高租金收益,持续提升物业经营效益。同时做好冠华大厦招商引租工作,使其
成为公司物业收益新的增长点。

    3、加强人才梯队建设,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

    公司正处于转型发展的中期,业务发展较快,2017年公司将着力抓内部人才
培养和选拔工作,根据公司总体战略,建立后备人才梯队管理机制,为各类人才
的晋升提供通道,促进干部梯队年轻化,不断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
能力。

    4、创新经营,优化机制体制,激发企业新活力

    借鉴盛波光电引战的成功经验,创新公司所属企业的经营模式,彻底改变机
制僵化、效率不高的问题,增强企业活力。

    5、时刻抓好安全生产,维护企业和谐稳定

    公司将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切实做到安全生产的认识到位、制度到位、
责任到位、措施到位,坚持不懈抓好安全生产隐患的排查治理,确保项目建设与
安全生产两不误。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公司股东大
会,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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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二:


                     2016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

    2016 年,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
议事规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监事会的监督职权和义务,
积极参与过程监督,努力维护股东权益和公司利益。现将 2016 年度监事会工作
情况报告如下:

     一、报告期内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2016 年 3 月 29 日,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5 年
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1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201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15 年度全面风险管理报告》、《2015 年
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关
于变更 TFT-LCD 用偏光片二期项目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闲
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关于 2015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
案》、《关于聘请 201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2、2016 年 4 月 27 日,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6 年第
一季度报告》。

    3、2016 年 8 月 24 日,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6 年半
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2016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4、2016 年 9 月 18 日,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5、2016 年 10 月 25 日,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6 年第
三季度报告》。

    6、2016 年 12 月 29 日,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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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深圳市盛波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以上监事会决议已通过公司指定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
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 香港商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对外披露。

     二、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事项的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的情况

    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范运作,董事构成
符合《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
法规的要求。公司董事会依法行使经营决策权,并通过建立和完善相关的制度和
措施,督导决策的贯彻落实。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能够按照各专门委员会工作条例
的规定履行职责,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公司在法人治理方面、业务发
展方面、公司财务核算及经营成果方面都能够根据《公司章程》规范行为,没有
发现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的现象;公司各位董事、高管在执行公司职务时不
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认真检查、审核了公司的财务制度和财务状况,以及公司
季度、半年度、年度财务报告及有关文件,并对公司的审计工作进行了监督。监
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执行国家财政法规,各项财务制度健全,所编制的定期报告
真实、客观、准确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企业会计准则》
和《企业会计制度》。公司年度财务报告经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
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三)公司内部控制实施情况

    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设计和运行有效,基本能够适应公司管理要求和发展需
要,能够保证公司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能够确保公司财产的安
全、完整。2016 年度,公司没有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发生。公司董事会《2016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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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实施和完善情况,报
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四)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持续进行监督,公司严格执行《深圳证券交
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及《募集资金三
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及使用进行有效管理和监督。2016 年度公司募
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监事会同意董事会《2016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五)公司收购、出售资产及资产重组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持续关注和监督公司收购、出售资产及资产重组情况:

    1、合营企业协利公司清算事项,目前清算工作已基本完成,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收到清算款项 2,576.00 万元。

    2、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对公司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公司股票于 2016 年 8 月 4 日上午开市起停牌。停牌期间,公司与 TCL 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共同积推进本次重组的相关工作,由于目前国内证券市场环境及政策发
生了一定的变化,公司经审慎决策,决定终止筹划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监事会认
为,及时中止此次重大资产重组,保护了全体股东利益,有利于公司后续发展。

     3、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盛波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引入战略投资者的事项,
经过五个月的征集,挂牌,洽谈,按照产权交易规则,公司、盛波光电、锦江集
团与锦江集团作为实际控制人设立的有限合伙企业杭州锦航股权投资基金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共同签署了《深圳市盛波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增资协议》,监事
会认为,此次引进战略合作者可以充分发挥民营企业的机制优势和国有企业的资
源优势,有利于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符合混合所有制改革的方向。

    (六)公司重大关联交易情况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公司股东大
会,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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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纺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之议案二




                                      深圳市纺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一七年六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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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纺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之议案三


议案三:


                        2016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各位股东:

    经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16 年度财务决算
主要指标如下:

    2016 年度公司共实现营业收入 1,198,200,216.42 元,比上年同期减少
2.33% ; 利 润 总 额 -77,986,532.14 元 , 比 上 年 同 期 减 少 280.73% , 净 利 润
-87,270,604.54 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87,270,604.54 元,比上年
同期减少 1,127.05%。

    截止 2016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资产为 4,119,586,266.47 元,比上年同期
增长 38.73%;负债总额为 679,467,284.36 元,比上年同期减少 14.51%;归属于
母公司股东权益合计为 2,339,554,176.31 元,比上年同期增长 7.59 %;按年末
总股本 506,521,849 股计,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为 4.62 元,
比上年同期增长 7.69%;每股收益为-0.17 元,比上年同期减少 950%;扣除非经
常性损益后的每股收益为-0.20 元,比上年同期减少 11.11%;每股经营活动产生
的现金流量净额为-0.11 元,比上年同期减少 237.5%;全面摊薄净资产收益率为
-3.73%,比上年同期减少 4.12 个百分点;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全面摊薄净资
产收益率为-4.39%,比上年同期减少 0.15 个百分点。

    报告期内,日元大幅升值,使公司偏光片业务原材料成本和汇兑损失较去年
同期大幅增加,偏光片业务亏损增加,同时出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
益和股权处置收益较去年同期减少,致报告期的利润总额、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利润较去年同期均有较大幅度的下降。另外,报告期内公司子公司深圳市盛
波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成功引入战略投资者,使公司总资产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所有者权益、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较年初增加。

    公司 2016 年度财务报告中无国内会计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的差异。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公司股东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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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纺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之议案三


会,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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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董     事     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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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纺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之议案四


议案四:


                       2016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各位股东:

    经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6 年度公司实现归属
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87,270,604.54 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31,713,621.89
元。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按母公司实现净利润提取 10%法定公积金
3,171,362.19 元后,期末未分配利润为-81,275,828.76 元。为此,公司 2016 年度
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公司股东大
会,请予审议。




                                         深圳市纺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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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纺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之议案五


议案五:


                       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各位股东:

    财政部于 2016 年 12 月 3 日发布了《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16〕
22 号),适用于 2016 年 5 月 1 日起发生的相关交易。公司拟按照要求进行会计
政策变更,具体情况如下:

    一、 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日期:2016 年 5 月 1 日

    2、会计政策变更原因:财政部于 2016 年 12 月 3 日发布了《增值税会计处
理规定》(财会[2016]22 号),适用于 2016 年 5 月 1 日起发生的相关交易。公
司拟按照要求进行会计政策变更。

    3、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企业经营活动发生的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印花
税在“管理费用”核算,在利润表中“管理费用”列示。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
税、资源税、教育费附加在“营业税金及附加”核算,在利润表中“营业税金及
附加”列示。

    4、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名称调整为“税金及附加”科目,该
科目核算企业经营活动发生的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教育费附加及
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税、印花税等相关税费;利润表中的“营业税金及附
加”项目调整为“税金及附加”项目。

    二、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会〔2016〕22 号财政部关于印发《增值税
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规定进行损益科目间的调整,不影响损益,不涉及往年度
的追溯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 2016 年合并财务报表累计影响为:“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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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纺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之议案五


金及附加”科目增加 3,469,318.93 元,“管理费用”科目减少 3,469,318.93 元。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损益、总资产、净资产不产生影响。

    三、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能够更
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
计信息。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
规定。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公司股东大
会,请予审议。




                                         深圳市纺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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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纺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之议案六


议案六:


                 《2016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各位股东:

    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
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6 年修订)》编制了《2016 年年度报告》全
文及摘要,详见 2017 年 3 月 31 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报告全文及摘要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
公司股东大会,请予审议。




                                          深圳市纺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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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纺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之议案七


议案七:


               关于聘请 2017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在
2016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过程中,能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中国注
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审计工作,按时、较好地完成了公司 2016 年度财
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并出具了客观、公正的审计意见。根据中勤万信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工作情况,拟续聘其为公司 2017 年度财务报告
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鉴于审计业务量的增加,公司将年度审计报酬增加 5 万元,
为 55 万元/年,内部控制审计报酬仍为 25 万元/年。上述费用均包含差旅费。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公司股东大
会,请予审议。




                                         深圳市纺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七年六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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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纺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之议案八


议案八:


                 深圳市纺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16 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

       我们作为深圳市纺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
事及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的主要成员,在报告期内,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
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章程》、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要求,勤勉尽责,独立履行职责,重点关注了公司生产
经营、财务、法人治理及规范运作等情况,并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我们按时
出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重大事项基于独立立场发表了独立意见,维护了
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我们2016年度的工作情况报告如
下:

       一、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2016年度,在公司的积极配合下,我们主动获取公司经营发展信息,全面关
注公司改革发展动向,确保公司健康、平稳发展。报告期内,我们准时出席公司
召开的所有董事会(包括专门委员会),并列席股东大会等相关会议。会前,我
们认真审阅会议资料,会上我们运用自身专业优势和企业管理经验,对议案提出
合理意见和建议,并对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客观的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
指导和监督作用。

       (一)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情况
                                                                       是否连
                                                                       续两次
                本报告期应参 现场出席 以通讯方式参加 委托出席
 独立董事姓名                                                 缺席次数 未亲自
                加董事会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参加会
                                                                         议
       张勇          12           4          8            0        0        否

                                      20
深圳市纺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之议案八

    石卫红          12               4          8              0        0     否
      贺强          12               1         11              0        0     否
    (二)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2016 年度,公司股东大会共召开 2 次会议,我们列席会议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       应出席   实际参加次
                                                          说       明
     姓名         次数         数
      张勇          2            1       因出差未参会
    石卫红          2            0       因出差未参会
      贺强          2            0       因出差未参会
     (三)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我们作为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的主要成员,在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和提名委员会中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按时出席各专门委员会的日
常会议。审计委员会就聘请审计机构、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财务决算报告等
事项召开会议并形成决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 2015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
核情况事项召开会议并形成决议。
     (四)提议召开董事会、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没有提议召开董事会和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我们对《关于聘请 201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 2016 年 3
月 31 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五)聘请外部审计、咨询机构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未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
     (六)现场办公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到公司现场办公的时间均超过 10 天,并通过与董事、高管、
相关人员和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
    在 2016 年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我们听取了经营层年度经营情况汇报,查
阅了公司财务报表,及时了解、掌握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的进展;年报
审计过程中,加强与年审注册会计师的沟通,仔细审阅相关资料,了解掌握会计
师审计工作安排及审计工作进展情况,并与年审会计师见面就审计过程中发现的
问题进行有效沟通,监督核查披露信息,确保审计报告全面真实反映公司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与公司审计部紧密联系,定期检查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
对公司内部审计情况、内控建设和执行情况予以监督。
    二、2016 年度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1
深圳市纺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之议案八


     (一)2016 年 3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我们对会
议相关事项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1、关于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
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
监发〔2005〕120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我们对公司 2015 年 1 至 12 月份的关联方资金占用及对外担保的情况进
行了核查,并发表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如下:
    (1)报告期内,公司与其他关联方之间的资金占用事项,均属于正常经营
过程中形成的资金往来,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上市公司资
金情况。
    (2)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对外担保及对子公司担保事项,未发生担保债
务逾期的情形,亦未发生违规对外担保的情况。
    2、关于 201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真审核了公司《201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认为公司内部控
制制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监管部门的要求,且具有合理性、完整性和有
效性。公司经营管理的重点活动均按照内部控制各项制度的规定进行,内部控制
在公司得到严格、充分、有效的实施,保障了公司稳健发展。公司《2015 年度
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符合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3、关于 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
《章程》规定,我们对公司 2015 年度盈利但未提出现金分配预案的相关情况进
行了核查。经核查,公司目前正积极推进偏光片二期项目 6 号线建设,在建工程
冠华大厦项目尚需有后续资金投入,公司在过去 12 个月及未来 12 个月内均有使
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和计划,存在流动资金短缺的实际困难。报
告期内实现的净利润及报告期末累计可供分配利润金额均较少,我们认为,董事
会提出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利润分配预案,切合
公司实际情况,符合有关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没有
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我们同意该预案,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 2015 年


                                   22
深圳市纺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之议案八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关于变更 TFT-LCD 用偏光片二期项目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变更 TFT-LCD 用偏光片二期项目部分募集资金用途事项,是
基于平板显示产业发展特点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综合考虑资金需求、产线规模
及经营压力而审慎做出的决定,符合产业发展路径,有效降低经营风险,同时能
够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节约财务费用,有利于公司整体经营 效益的提升。
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我们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
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认为,在确保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不影响募集资
金使用计划的情况下,公司使用 3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将
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
益。公司已将前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全部归还,此次将部分闲置募集
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履行了必要的程序,议案内容及表决程序符合相关制度的
规定,符合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
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公司使用 3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
金,并在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 TFT-LCD 用偏光片二期项目
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后将上述 30,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
资金转为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6、关于聘请 2016 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我们审阅了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执业资料,并了解了
其在对公司 2015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的相关情况,我们认为,该所能严格
按照既定的时间安排和工作计划实施对公司的年度审计,并在约定时限内完成了
所有审计程序,取得了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鉴于其 2015 年度审计工作情况,
我们认为该所具备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条件,能够满足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审
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需要,我们同意公司聘请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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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合伙)为公司 2016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同意提交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2016 年 7 月 1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我们对
关于子公司增资扩股引入战略投资者相关事项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1、关于放弃子公司深圳市盛波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波光电”)
增资扩股优先认缴出资权的独立意见
     公司同意子公司盛波光电本次增资扩股并放弃优先认缴出资权,目的是为
了盛波光电引入行业资源型战略投资者,解决盛波光电当前的经营困难,提升盛
波光电的技术、管理水平和盈利能力;是基于盛波光电目前的经营状况及产业发
展规划而做出的决议,有利于盛波光电快速提高经营水平,丰富和延伸盛波光电
上下游产业链,增强整体竞争力。
    本次拟放弃的优先认缴出资权根据第三方评估机构所做的评估价格进行作
价,不存在损害公司或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董事会已就此事项进行了合理
分析,审议程序符合《主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2 号——交易及关联交易》的
相关规定。我们同意公司放弃盛波光电增资扩股的优先认缴出资权。
    2、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
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独立意见
    (1)公司聘请同致信德(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承担盛波光电增资扩股
方式公开引入战略投资者(以下简称“本次交易”)的评估工作,并签署了相关
协议,选聘程序合规。同致信德(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作为本次交易的评估
机构,具有有关部门颁发的评估资格证书,具有从事评估工作的专业资质和丰富
的业务经验,能胜任本次评估工作。
    (2)该评估机构与公司及本次交易所涉各方均无其他关联关系,亦不存在
现实的及预期的利益或冲突,具有独立性。
    (3)标的资产评估报告的假设前提按照国家有关法规和规定执行,遵循了
市场通用的惯例或准则,符合评估对象的实际情况,评估假设前提具有合理性。
    (4)评估机构实际评估的资产范围与委托评估的资产范围一致。评估机构
在评估过程中遵循独立性、客观性、科学性、公正性等原则,运用了合法合规且
符合评估目的和目标资产实际情况的评估方法,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具有相关
性,资产评估价值公允、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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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定价以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评估机构确
认的评估值为参考依据,交易价格公平、合理,不会损害公司及广大中小股东的
利益。
     (三)2016 年 8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我们对
会议相关事项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1、关于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1)截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之间的资金占
用事项,均属于正常经营过程中形成的资金往来,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
联方违规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情况。
    (2)截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公司无对外担保及对子公司担保事项,未发
生担保债务逾期的情形,亦未发生违规对外担保的情况。
    我们认为,公司能够认真贯彻执行有关规定,制定了严格的对外担保审批权
限和程序,能够严格控制关联方资金占用风险,并有效防范对外担保风险。
    2、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
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认为,在确保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不影响募集资
金使用计划的情况下,公司使用 2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将
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
益。公司已将前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全部归还,此次将部分闲置募集
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履行了必要的程序,议案内容及表决程序符合相关制度的
规定,符合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
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公司使用 2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
金,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四)2016 年 9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我们对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认为,在确保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不影响募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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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使用计划的情况下,公司使用 28,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
金,将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
利益。公司前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一直存放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未使
用,此次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履行了必要的程序,议案内容及
表决程序符合相关制度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公司
使用 28,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五)2016 年 10 月 14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我们
对《关于召开股东大会审议继续停牌相关事项的议案》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间,公司董事会充分关注事项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每五个交易日披露一次有关事项的进展情况。为推进本次重大资
产重组工作进程,公司已与主要交易对方就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达成了初步共
识并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重组框架协议》。该协议仅为重组的初步意向,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鉴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事项较多,涉及
的标的资产规模较大,工作量大,交易方案具体内容亦需进一步商讨、论证,公
司预计无法按期复牌。为保障本次重组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投资者的利益,避
免引起公司股票价格异常波动,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拟召开 2016 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继续停牌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继续停牌时间自 2016 年 11 月 4
日起不超过 3 个月,停牌时间自停牌首日起累计不超过 6 个月。我们认为公司因
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申请继续停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形,董事会表决程序合法合规。我们同意公司因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申请继
续停牌,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六)2016 年 12 月 16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我们对
《关于公司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暨公司股票复牌的议案》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自筹划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停牌以来,公司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
的有关规定,积极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各项工作。经我们了解,在方案论证
过程中,基于目前国内证券市场环境及政策发生了一定的变化,重组各方认为实
施本次重组的条件尚不成熟,继续推进本次重组将面临诸多不确定因素,经 TCL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公司协商一致,同意终止筹划本次重组。我们认为,公司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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止筹划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是为有效控制风险,综合考虑各种情况后审慎决定的,
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情况,不会对公司未来发展
战略、经营规划及生产经营等方面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因此,我们同意公司终止
筹划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并按规定申请复牌。
    (七)2016 年 12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我们
对《关于子公司深圳市盛波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
议案》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盛波光电增资扩股引入战略投资者的增资资金已全部到账,资金充裕,我们
认为,公司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保障资金安全,以及不影响盛波光电正常生
产经营活动和发展所需资金的情况下,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有利于
公司资金利用效率和收益最大化,不会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因此,我们同意盛波光电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 100,000 万元人民币的自有资金通
过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进行委托理财,具体为银行理财产
品、信托产品、资产管理计划中的低风险产品,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不超过两年。请公司经营层时刻关注委托理财的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
断有不利因素,请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以保障公司的投资风险在可控的范
围内。
    三、保护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一)2016 年度,我们对关联方资金占用、内部控制、利润分配、聘任审
计机构、闲置募集资金使用、增资扩股引入战略投资者、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继续
停牌、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以及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等事项发表了独立意
见。报告期内,我们重点关注 TFT-LCD 用偏光片二期 6 号线项目进展情况,敦促
公司按计划推进项目建设;重点关注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事项,审慎考虑公司
实际情况,确保其符合公司产业发展路径,有效降低经营风险;重点关注子公司
盛波光电增资扩股引入战略投资者事项,确保其放弃的优先认缴出资权所做的评
估价格公平、合理,引战有利于提高盛波光电经营水平及竞争能力;重点关注公
司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情况,及时获悉并掌握重组动态,确保停复牌事项的审议
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重点关注盛波
光电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情况,在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有效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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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财务风险。报告期内,我们还对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等进行了检查,
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和履职情况、公司及相关方承诺及履行情况予以监
督。
       (二)2016 年度,我们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加强对公司内部控
制体系建设和法人治理情况的监督。我们认为,报告期内公司能严格按照《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制度》的有关规定,
真实、准确、及时、完整的披露相关信息。
       (三)2016 年度,我们继续对投资者关系管理和内幕交易防控进行监督。
我们要求公司在接待机构投资者、分析师、新闻媒体等特定对象以及路演、推介
等投资者关系活动中,加强信息的管理和监控,防止通过非正式渠道泄漏未公开
重大信息。对特定投资者的调研做好记录,及时披露投资者关系活动的主要内容,
确保所有投资者可以平等获取同一信息,不私下提前向特定对象单独披露、透露
或泄露尚未公开的重大信息,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同时,我们还关
注公司内幕交易防控相关工作情况,要求公司严格执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
理制度》,建立真实、准确、完整的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采取有效措施防范内
幕信息泄露和内幕交易行为,公司也在公司内部开展了内幕交易防控及信息披露
规范的专题培训,切实提高公司董监高及员工对内幕交易和信息披露规范的意
识。2016 年度,公司未发生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况,也未有公
司及相关人员因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执行或涉嫌内幕交易被监管部门
采取监管措施及行政处罚情况。
       四、对外担保的审核情况
    (一)报告期内,公司与其他关联方之间的资金占用事项,均属于正常经营
过程中形成的资金往来,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上市公司资
金情况。
       (二)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对外担保及对子公司担保事项,未发生担保债
务逾期的情形,亦未发生违规对外担保的情况。
       2017 年度,我们将继续本着诚信与勤勉的精神,按照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和要求,勤勉尽责、独立、客观、公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发挥独
立董事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我们希望在新的一年里,公司更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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稳健经营,规范运作,更好地树立自律、规范、诚信的上市公司形象,持续、稳
定、健康地向前发展,以优异的业绩回报广大投资者。
    公司董事会、经营班子和相关人员在我们履职过程中给予的积极有效的配合
和支持,在此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张勇、石卫红、贺强
                                           二〇一七年六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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