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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深纺织A: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7-07-20  

						证券代码:000045、200045     证券简称:深纺织 A、深纺织 B   公告编号:2017-38



               深圳市纺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修改或新增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对中小投资者的表
决单独计票。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7 年 7 月 19 日(星期三)下午 3: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 年 7 月 19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00-3: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 年 7 月 18 日
下午 3:00 至 2017 年 7 月 19 日下午 3:00 中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路 3 号深纺大厦 A 座六楼会议
室
     3、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朱军董事长
     6、会议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
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
    1、出席股东大会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7 人,代表股份
251,690,57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9.6900%。其中现场出席会议的股
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3 人,代表股份 250,199,46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49.3956%;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 4 人,代表股份 1,491,105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944%。

    2、A股股东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 A 股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7 人,代表股份
251,690,57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9.6900%。其中现场出席会议的股
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3 人,代表股份 250,199,46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49.3956%;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 4 人,代表股份 1,491,105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944%。

    3、B股股东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 B 股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0 人,代表股份 0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其中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
代表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通过网络投票
出席会议的股东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4、公司董事、部分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
师列席了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            反对            弃权
           代表股份   同意(股)        反对(股)      弃权(股)
                                   比例            比例            比例
与会全体
         251,690,573 251,690,573 100%       0      0%      0        0%
  股东
其中:
         251,690,573 251,690,573 100%       0      0%      0        0%
A 股股东

B 股股东      0            0         0%     0      0%      0        0%

                                     2
    2、审议通过《关于第六届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
会非独立董事
   以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朱军、朱梅柱、黄宇、邸燕、林乐波为公司第七届董
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表决结果:
                      占出席会          占出席会
                                                          占出席会议
                      议所有股          议 A 股股东
                                                          B 股股东所
                      东所持有   A股    所持有效    B股
 姓名      获选总票数                                     持有效表决
                      效表决权 获选票数 表决权股 获选票数
                                                          权股份总数
                      股份总数          份总数比
                                                              比例
                        比例                 例
  朱军     250,199,471   99.4076%   250,199,471   99.4076%     0         0.0000%
朱梅柱     250,199,471   99.4076%   250,199,471   99.4076%     0         0.0000%
  黄宇     250,199,469   99.4076%   250,199,469   99.4076%     0         0.0000%
  邸燕     250,199,469   99.4076%   250,199,469   99.4076%     0         0.0000%
林乐波     250,199,469   99.4076%   250,199,469   99.4076%     0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
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
                  占出席会
                                              占出席会议 A            占出席会议 B
                  议中小股
                                              股中小股东              股中小股东
                  东所持有 A 股获选                        B 股获选
  姓名 获选总票数                             所持有效表              所持有效表
                  效表决权 票数                              票数
                                              决权股份总              决权股份总
                  股份总数
                                                数比例                  数比例
                    比例
  朱军   1,003    0.0672% 1,003                   0.0672%     0         0.0000%
朱梅柱   1,003    0.0672% 1,003                   0.0672%     0         0.0000%
  黄宇   1,001    0.0671% 1,001                   0.0671%     0         0.0000%
  邸燕   1,001    0.0671% 1,001                   0.0671%     0         0.0000%
林乐波   1,001    0.0671% 1,001                   0.0671%     0         0.0000%
   原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王勇健未持有公司股票,离任后不在公司担任任
何职务。
    3、审议通过《关于第六届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
会独立董事
    以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贺强、何祚文、蔡元庆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表决结果:
                                          3
                   占出席会                              占出席会
                                     占出席会议
                   议所有股                              议 B 股股东
                                     A 股股东所
                   东所持有   A股                 B股    所持有效
 姓名   获选总票数                   持有效表决
                   效表决权 获选票数            获选票数 表决权股
                                     权股份总数
                   股份总数                              份总数比
                                         比例
                     比例                                     例
  贺强 250,199,471 99.4076% 250,199,471 99.4076%           0      0.0000%
何祚文 250,199,469 99.4076% 250,199,469 99.4076%           0      0.0000%
蔡元庆 250,199,470 99.4076% 250,199,470 99.4076%           0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
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
                  占出席会
                                       占出席会议 A            占出席会议 B
                  议中小股
                                       股中小股东              股中小股东
                  东所持有 A 股获选                 B 股获选
  姓名 获选总票数                      所持有效表              所持有效表
                  效表决权 票数                       票数
                                       决权股份总              决权股份总
                  股份总数
                                         数比例                  数比例
                    比例
  贺强   1,003    0.0672% 1,003          0.0672%       0         0.0000%
何祚文   1,001    0.0671% 1,003          0.0671%       0         0.0000%
蔡元庆   1,002    0.0672% 1,003          0.0672%       0         0.0000%
    原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张勇、石卫红均未持有公司股票,离任后均不在公
司担任任何职务。
    4、审议通过《关于第六届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以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王维星、郭立威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与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张晓东共同组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任
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表决结果:
                   占出席会            占出席会
                                                         占出席会议 B
                   议所有股            议 A 股股
                                                         股股东所持
                   东所持有     A股    东所持有   B股
 姓名   获选总票数                                       有效表决权
                   效表决权   获选票数 效表决权 获选票数
                                                         股份总数比
                   股份总数            股份总数
                                                             例
                     比例                比例
王维星 250,199,469 99.4076% 250,199,469 99.4076%       0         0.0000%
郭立威 250,199,470 99.4076% 250,199,470 99.4076%       0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
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



                                  4
                  占出席会
                                       占出席会议 A            占出席会议 B
                  议中小股
                                       股中小股东              股中小股东
                  东所持有 A 股获选                 B 股获选
  姓名 获选总票数                      所持有效表              所持有效表
                  效表决权 票数                       票数
                                       决权股份总              决权股份总
                  股份总数
                                         数比例                  数比例
                    比例
王维星   1,001    0.0671%    1001        0.0671%          0        0.0000%
郭立威   1,002    0.0672%    1002        0.0672%          0        0.0000%
    原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李炜未持有公司股票,离任后不在公司担任任
何职务。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盛唐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贺喜明、刘小燕
    3、结论性意见:
    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
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表决结果以及会议
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盛唐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纺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
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纺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七年七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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