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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深纺织A: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2017-11-28  

						证券代码:000045、200045 证券简称:深纺织A、深纺织B    公告编号:2017-58



             深圳市纺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纺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 年 11 月
23 日以专人送达和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了召开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
(临时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 2017 年 11 月 27 日下午 3:30 时在公司会议室
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维星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
际出席监事 3 人。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现将会议审
议通过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深圳
市纺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容符合《关于规范国有控股上市
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
权激励试行办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的规定。本计划的实施将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
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尚需取得深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
会批复文件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
的 2/3 以上通过。

    二、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深圳
市纺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深圳市纺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1
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关于规范国有
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
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深
圳市纺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
要的规定,考核管理办法坚持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需经出席会议的
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三、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核实〈深
圳市纺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激励对
象名单的议案》。

    经核查,本次激励对象均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
管理骨干,均为公司正式在职员工。本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监事、独立董
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
女未参与本计划。

    经核查,激励对象不存在下列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确定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
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
且满足《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办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
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次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内容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
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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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将在召开股东大会前,通过公司网站或其他途径,在公司内部公示激
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 10 天。监事会将于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
计划前 5 日披露对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其公示情况的说明。《2017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全文详见 2017 年 11 月 28 日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四、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增补第
七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监事郭立威因工作变动原因已于 2017 年 11 月 22 日辞去公司监事
职务,根据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的推荐,并经监事会审慎核查,
现提名邹志威作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简历附后),并提请股东大会
选举。。

    监事会认为:邹志威符合担任公司监事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
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纺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一七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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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监事候选人简历

    邹志威,男,1982 年出生,本科学历,中共党员。历任深圳监狱政治处科
员,罗湖区文化局办公室科员,深圳市纪委宣传教育室、第一案件检查室副主任
科员、主任科员,深圳世纪天源环保技术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深圳旭日文华投
资咨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现任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纪检监察室副主任。

    邹志威最近三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
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
查的情形;邹志威由于在控股股东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任职,与公司及持有
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票,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
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提名为公司监事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
求的任职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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