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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建车B:独立董事2018年度述职报告(刘志强)2019-04-25  

						  证券代码:200054           证券简称:建车B          公告编号:2019-050

                     重庆建设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18年度述职报告
                                 刘志强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
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2018年度工
作中忠实、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
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发挥了独立董事及专业委员的作用。
现就本人2018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18年度,公司召开股东大会2次,本人出席2次。召开董事会7次(其中现
场方式召开4次,通讯方式召开3次),本人应出席7次,其中现场出席4次,通
讯表决3次,委托出席0次,无缺席的情况。本人对各次提交董事会会议审议的
议案,均进行了认真的审核和查验,并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对需表决的
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不存在反对、弃权的情况。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在2018年度任职期间,本人通过实地考察、查阅公司资料、听取汇报等方
式,了解公司运作情况,与其他独立董事一起就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具体情况如下:
    1、2018年4月24日对公司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的《2017年
度利润分配预案》、《2018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议案》、《2018年度续聘会
计师事务所议案》、《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18年度拟对外担保议案》、
《关于公司对兵器装备集团财务公司风险评估报告》、《聘任财务负责人议案》、
《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议案》以及对公司执行证监发[2003]56号通知规定的专项
说明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18年5月17日对公司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聘
任董事会秘书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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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2018年7月26日对公司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公
司对兵器装备集团财务公司风险评估报告》及对公司执行证监发[2003]56号通
知规定的专项说明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4、2018年9月20日对公司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的《提名董
事候选人议案》、《董事会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议案》、《接受金融服务议案》
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专业委员会履职情况
    (一)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2018年1月15日,出席
了一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会议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17年度的薪酬支付
事项进行了核查和讨论,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出席了三次提名委员会会议。
    1、2018年3月27日,出席了2018年度第一次提名委员会会议,会议对公司
拟聘财务负责人范爱军先生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2、2018年5月15日,出席了2018年度第二次提名委员会会议,会议对公司
拟聘董事会秘书张虎山先生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3、2018年9月12日,出席了2018年度第三次提名委员会会议,会议对提名
第八届董事会候选人颜学钏先生、谭明献先生的任职资格,及公司拟聘副总经
理胡家旺先生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一)监督公司信息披露工作
    本人对公司信息披露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核查,认为公司能按照《上市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及时、完整的做好各项信息披
露工作,切实维护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二)监督公司治理及经营管理
    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生产经营和法人治理情况。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内部
控制建设、治理结构完善等方面进行核查、监督并提出建议,在此基础上独立、
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同时特别关注相关议案对全体股东利益的影响,维

                                   2
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不断提高履职职能力与保护投资者权益的思想意识
    为提高个人履职能力,本人不断学习相关法规和专业知识,了解和查阅相
关资料,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投资者权
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形成自觉保护投资者权益的思想意识,及时了解
公司的生产经营和法人治理情况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
的职责,保护广大投资者的权益。
    五、2018年开展的其他工作情况
    2018年,作为独立董事,本人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发生;未有提议
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发生;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
的情况发生。


    新的一年,本人仍将恪尽职守,关注公司经营和发展,加强自身学习,独
立、客观、公正地行使权利、履行义务,为维护全体股东合法权益,提高董事
会决策的科学性,促进公司稳健经营作出努力




                                                    独立董事:刘志强
                                                     2019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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