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皇庭国际:内部控制审计报告2017-04-25  

						深圳市皇庭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信会师报字[2017]第 ZI10438 号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信会师报字[2017]第 ZI10438 号


深圳市皇庭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
关要求,我们审计了深圳市皇庭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
公司)2016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
《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
并评价其有效性是贵公司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
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
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
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
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
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四、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贵公司于 2016 年 12 月 31 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
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第 1 页
  (此页无正文)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巫扬华




                                           中国注册会计师:王熙




             中国上海                      二 O 一七年四月二十一日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第 2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