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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皇庭国际: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2019-04-25  

						               深圳市皇庭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修订)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
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深圳市皇庭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公司在召
开董事会前已将本次第八届董事会2019年第七次会议拟审议的续聘会计师事务
所和关联交易事项通知了我们,并提供了相关资料和进行了必要的沟通,我们本
着对公司、全体股东及投资者负责的态度,经过仔细的核查,基于独立判断的立
场,现就相关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一、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本公司 2018 年度审计服务过程
中,坚持独立审计准则,较好地履行了双方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保证了公司各
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19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
司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据此,我们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为公司 2019 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
董事会审议。
    二、预计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1、公司对 2019 年将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合理,相关业务的开展符合
公司实际业务需要,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2、有关的关联交易情况应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在公司年
度报告和中期报告中予以披露。
    据此,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并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
股东大会审议,审议该议案具体议项时,相关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深圳市皇庭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熊楚熊
                                           王   培
                                           汪军民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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