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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皇庭国际: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一)2020-01-11  

						          深圳市皇庭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一)




上市公司名称:深圳市皇庭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皇庭国际、皇庭B
股票代码:000056、200056




信息披露义务人:苏州和瑞九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住所:苏州工业园区星海街200号星海国际广场1107室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30号仰山公园2号楼
股权变动性质:减少




                     签署日期:2020年1月9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
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深圳市皇庭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皇庭国际”)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
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皇庭国际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
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它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
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1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3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4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 6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7

第五节 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交易股份的情况 ..................... 9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10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11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2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13




                                                 2
                           第一节 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作如下释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苏州和瑞九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上市公司、公司、皇庭国际   指       深圳市皇庭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皇庭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
   报告书、本报告书        指
                                                动报告书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
     《15 号准则》         指
                                       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元               指                  人民币元




                                3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1、公司基本情况
    名称:苏州和瑞九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943138196583
    主要经营场所:苏州工业园区星海街200号星海国际广场1107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北京惠通九鼎投资有限公司(委托代表:康青山)
    成立日期:2014年07月31日
    合伙期限:2014年07月31日至2021年07月31日
    经营范围:创业投资业务,代理其他创业投资企业等机构或个人的创业投资
业务,创业投资咨询业务,参与设立创业投资企业与创业投资管理顾问机构。(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主要股东情况
                                                   认缴出资额
        股东名称                  公司类型                               出资比例
                                                     (万元)
  北京惠通九鼎投资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100.00     0.17%
          缪玲红                   自然人                       700.00     1.17%
          朱旭梅                   自然人                    1,000.00      1.67%
          罗奇志                   自然人                       800.00     1.33%
            朱琨                   自然人                       600.00     1.00%
          孙小红                   自然人                       500.00     0.83%
          张泽培                   自然人                       600.00     1.00%
          李家跃                   自然人                    1,000.00      1.67%
          符翔宇                   自然人                       900.00     1.50%
          温巧生                   自然人                       600.00     1.00%
辽宁大辽河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600.00     1.00%
          詹巧贞                   自然人                       500.00     0.83%
          余孝碧                   自然人                    1,200.00      2.00%
  北京东冉盛鑫装饰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1,000.00      1.67%
          殷芳芳                   自然人                       600.00     1.00%
  浙江恒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2,000.00      3.33%
          金建敏                   自然人                    2,000.00      3.33%


                                     4
                宁叶子                       自然人                           100.00    0.17%
      吉安市金穗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2,400.00     4.00%
深圳市创恒汇富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有限合伙企业                       300.00    0.50%
                郑冰燕                       自然人                        1,100.00     1.83%
                  邓荣                       自然人                           500.00    0.83%
                  朱娟                       自然人                           500.00    0.83%
                  栗源                       自然人                           100.00    0.17%
                包小青                       自然人                        2,500.00     4.17%
深圳市辉创达投资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有限合伙企业                       800.00    1.33%
                许为光                       自然人                           500.00    0.83%
        烟台佳岛海洋食品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500.00    0.83%
  深圳市兴凯翔创富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有限合伙企业                       800.00    1.33%
          陕西富祥投资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600.00    1.00%
      苏州益田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有限合伙企业                       500.00    0.83%
                连秀珍                       自然人                           100.00    0.17%
                朱文芹                       自然人                           100.00    0.17%
                  郑彬                       自然人                           200.00    0.33%
深圳市润和睿信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有限合伙企业                   20,000.00    33.33%
          烟建华泰控股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6,700.00    11.17%
      烟台思维广告商务代理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500.00    0.83%
  北京建州昀沣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有限合伙企业                    3,000.00     5.00%
深圳华创联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有限合伙企业                    3,200.00     5.33%
        深圳市视讯资讯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300.00    0.50%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

                                                                        其他国家或地
         姓名     性别   国籍    住所                 职务
                                                                        区的居留权
                                           本基金执行事务合伙人的委派
                                           代表。历任哈尔滨金融学院金
                                           融系团总支书记;黑龙江省人
                                           民政府办公厅一处主任科员;
                                                                        无境外长期居
       康青山     男     中国   北京       东方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
                                                                        留权
                                           事会秘书处负责人。现任昆吾
                                           九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经
                                           理,昆吾九鼎投资控股股份有
                                           限公司董事。
           上述人员最近五年内未受过行政处罚、刑事处罚,也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
       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事项。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

       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苏州和瑞九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没有在境内、境
       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信息披露义务人减持股份系其根据自身资金需求自主决定。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内的持股计划
    信息披露义务人于2018年9月10日向皇庭国际提交了《苏州和瑞九鼎投资中

心(有限合伙)关于减持所持深圳市皇庭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减持计划
告知函》,拟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方式减持皇庭国际(股票代码:000056)
股份总数不超过32,541,078股,占总股本比例不超过2.77%。其中,通过集中竞价
方式进行减持的,减持期间为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通过
大宗交易等方式进行减持的,减持期间为本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
内。
    随后于2019年1月9日向皇庭国际提交了《苏州和瑞九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关于减持所持深圳市皇庭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减持计划告知函》,拟通

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方式减持皇庭国际(股票代码:000056)股份总数不超
过70,520,722股,占总股本比例不超过6.00%。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减持期
间为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
的,减持期间为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
    于2019年8月2日向皇庭国际提交了《苏州和瑞九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关于
减持所持深圳市皇庭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减持计划告知函》,拟通过集
中竞价、大宗交易等方式减持皇庭国际(股票代码:000056)股份总数不超过
70,520,722股,占总股本比例不超过6.00%(若计划减持期间皇庭国际有送股、资

本公积转增股本等变动事项,应对上述减持数量做相应调整)。通过大宗交易方
式减持的,减持期间为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集
中竞价方式减持的,减持期间为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
内。
    截至本报告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累计通过集中竞价减持皇庭国际股
份37,476,100股,拟通过协议转让减持58,875,776股。尚未全部完成上述减持计划。

                                    6
    除上述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将继续减持其
持有的皇庭国际股份。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皇庭国际无限售流通股119,641,076

股,占皇庭国际股本总额的10.18%。
    本次权益变动后, 苏州和瑞九 鼎投资中心 (有限合 伙)持有 公司股份
23,289,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8%。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及数量
    本次权益变动的情况: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减持比例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时间
                                          (元)     (股)       (%)
                        2018/10/12-
苏州和瑞九   集中竞价                       5.19     37,476,100     3.19
                        2019/12/12
鼎投资中心
(有限合伙)   协议转让      2020/1/9         4.30     58,875,776     5.01

                             合计                    96,351,876     8.20
    双方已签署《苏州和瑞九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与深圳市皇庭人和投资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关于深圳市皇庭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书》,
但尚未完成股转变更。
    以下为股份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转让的当事人:
甲方:苏州和瑞九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乙方:深圳市皇庭人和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二)转让股份数量及比例
    双方已签署《苏州和瑞九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与深圳市皇庭人和投资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关于深圳市皇庭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书》,
甲方按照协议约定的条款和条件拟向乙方转让其持有的皇庭国际58,875,776股
(约占皇庭国际股份总数的5.01%)以及由此所衍生的所有股东权益。

    本次股份转让后,乙方合计持有皇庭国际58,875,776股。


                                      7
(三)股份转让价款与过户

    经甲方与乙方协商一致,本次标的股份转让价格为 4.30 元/股,标的股份转
让总价款为 253,165,837 元(大写:人民币贰亿伍仟叁佰壹拾陆万伍仟捌佰叁拾
柒元整)。


   乙方应于本协议书签署后 3 个工作日内将预付款 100 万元整(大写:人民币
壹佰万元整)支付到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后续自动转为股份转让价款)。

   乙方应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同意本次协议转让确认函的两个月内向甲方
支付本次股份转让总价款 253,165,837 元(大写:人民币贰亿伍仟叁佰壹拾陆万
伍仟捌佰叁拾柒元整,含预付款 100 万元)分三笔支付至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具体支付安排如下:

     第一笔转让款支付:乙方应于 2020 年 1 月 20 日之前向甲方支付本次股份
转让总价款的 40%(含预付款 100 万),即 101,266,335 元(大写:人民币壹亿零

壹佰贰拾陆万陆仟叁佰叁拾伍元整);

     第二笔转让款支付:乙方应于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同意本次协议转
让确认函满 1.5 个月(45 个自然日)之前向甲方支付本次股份转让总价款的 70%
(含第一笔转让款),即 177,216,086 元(大写:人民币壹亿柒仟柒佰贰拾壹万陆
仟零捌拾陆元整);

     第三笔转让款支付:乙方应于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同意本次协议转
让确认函满 2 个月(60 个自然日)之前向甲方支付完毕全部本次股份转让总价
款(含第一笔、第二笔转让款),即 253,165,837 元(大写:人民币贰亿伍仟叁

佰壹拾陆万伍仟捌佰叁拾柒元整)。

     甲乙双方同意标的股份的转让按下列程序办理:

    (1)甲乙双方应于本协议签署当日通知皇庭国际并督促皇庭国际及时进行
信息披露,相关内容应于本协议签署之日起 3 日内披露;(2)甲乙双方应于信息
披露后 5 个工作日内共同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本次协议转让的申请材料;(3)
乙方应于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同意交易确认函等合规性确认意见后向甲

                                     8
方支付全部标的股份转让价款;(4)甲方应于收到全部款项后 3 个工作日内配合
乙方向登记结算公司提交标的股份转让申请材料并办理标的股份过户手续,直至
完成过户。

    若乙方不按照如上约定办理的,应按照未完成转让股份对应价款的年化百分

之十六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若标的股份自本协议书签署日至股份过户日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
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行为,则股票转让价格、转让数量应按照中国证监会的规
定相应调整。

   (四)协议签订日期

    2020 年 1 月 9 日

    三、本次权益变动的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皇庭国际中拥有权益的股份不存在任何质押、冻结或其他

权利限制的情况。
    四、其他权益变动需披露事项
    本次股份转让事项交易各方已签署《苏州和瑞九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与
深圳市皇庭人和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关于深圳市皇庭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
司之股份转让协议书》,本次交易尚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合规性审核,并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



             第五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交易股份的情况


    除本报告披露的股票减持外,在本报告签署之日前6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
人不存在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系统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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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所载事项外,不存在信息披露义务人为避
免对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者深交所依
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而未提供的其他重大信息。




                                  10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营业执照;
   2、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文件;
   3、信息披露义务人与深圳市皇庭人和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署的《苏
州和瑞九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与深圳市皇庭人和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关于深圳市皇庭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书》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被置于深圳市皇庭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
务部,供投资者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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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苏州和瑞九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签署日期:2020年1月9日




                                 12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深圳市皇庭国际企业股份 上 市 公 司 所 在
上市公司名称                                                          深圳市
                             有限公司               地
股票简称                     皇庭国际、皇庭 B            股票代码        000056、200056
                                                                       苏州工业园区星海街
                             苏州和瑞九鼎投资中心(有 信 息 披 露 义 务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200 号星海国际广场
                             限合伙)                 人注册地
                                                                       1107 室
                             增加 □ 减少 ■
                                                    有 无 一致 行 动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有 □        无 ■
                                                    人
                             □
                                                         信 息 披露 义 务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                             人 是 否为 上 市
                             是 □    否 ■                               是 □   否 ■
第一大股东                                               公 司 实际 控 制
                                                         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
                             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请注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 股票种类:无限售流通 A 股
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 持股数量:119,641,076 股
股份比例                     持股比例:10.18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 股票种类:无限售流通 A 股
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 变动数量:96,351,876 股
例                           变动比例:8.20%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 12
                              是 ■   否 □
个月内继续减持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 6 个月是
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 是 ■    否 □
票




                               信息披露义务人:苏州和瑞九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签署日期:2020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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