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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深 赛 格:独立董事关于控股子公司深圳赛格龙焱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拟转让所持有的深汕特别合作区赛格龙焱能源科技公司100%股权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19-03-12  

						                   深圳赛格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控股子公司深圳赛格龙焱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拟转让所持有的深

        汕特别合作区赛格龙焱能源科技公司 100%股权事项

                          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基于独立
的立场,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本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深圳赛格龙焱能源
科技有限公司拟转让所持有的深汕特别合作区赛格龙焱能源科技公司 100%股权
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现发表以下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一)本次关联交易因本公司张豫旺董事同时在本次交易对手方特发集团担
任董事,故深圳市特发集团有限公司与本公司存在关联关系,其收购深汕特别合
作区赛格龙焱能源科技公司 65%股权的交易事项属于关联交易,董事会审议时,
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二)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的交易金额尚需获得深圳市国资委的审核批准,转
让价格按经深圳市国资委备案后的净资产评估价格确定,公司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本次关联交易客观真实,不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我们同意
将该项事宜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待交易金额确定后如达到上股东大会的标准,
届时公司董事会将按照相关规则将本事项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并履行相关的
信息披露义务。
    专此。




                                     独立董事:李罗力、范值清、宋萍萍

                                                       2019 年 3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