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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山 航B: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9-03-23  

						证券代码:200152                证券简称:山航 B            公告编号:2019-05

                           山东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一)变更原因

       1、财政部于 2018 年 6 月 15 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

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

       2、2017 年财政部发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

量》(财会〔2017〕7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

8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财会〔2017〕9 号)及《企业会计准

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 号)(以下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

并要求境内上市的企业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新金融工具准则。

       (二)变更日期

       山东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述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

行以上企业会计准则。

   (三)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

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四)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

式的通知》的相关要求编制 2018 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并执行新金融工具准

则。

       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前期颁布的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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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财务报表格式相关会计政策变更

    本项会计政策变更对财务报表项目列示进行调整,并调整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

据,不会对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所有者权益、净利润产生影响。

    (二)金融工具相关会计政策变更

    1、金融资产分类由现行“四分类”改为“三分类”, 公司按照管理金融资产的

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分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

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三类;

    2、金融资产减值损失准备计提由“已发生损失法”改为“预期信用损失法”,

以更加及时、足额地计提金融资产减值准备,揭示和防控金融资产信用风险;

    3、调整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会计处理,允许企业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

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进行处理,但该指定不可撤销,且

在处置时不得将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额结转计入当期损益;

    4、进一步明确金融资产转移的判断原则及其会计处理;

    5、套期会计准则更加强调套期会计与企业风险管理活动的有机结合,更好地反

映企业的风险管理活动。

    6、金融工具披露要求相应调整。

    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企业无需重述前期可比数。因此,公司将自 2019 年第

一季度起按新准则要求进行会计报表披露,不重述 2018 年可比数,本次会计政策变

更不影响公司 2018 年度相关财务指标。

    综上所述,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所有者权益、净利润

产生影响,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已披露的年度财务报告进行追溯调整。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及审议情况

    2019 年 3 月 21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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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的议案》,表决结果:赞成 12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

变更,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会对公司 2018

年度净利润及所有者权益产生影响,不涉及以往年度的追溯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独立董事对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一致认为:经核查,公司依据财政部

《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和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要求,

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

易所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对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

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

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九年三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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