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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东沣B:独立董事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独立意见2017-12-26  

						             东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东沣科技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并经认真研究,现对本次
委托理财发表以下意见:

    在保证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基础上,公司运用部分自有资金购买银行低风
险理财产品等短期投资品种,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自有资金收
益。该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
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经营及财务状况稳健,内部控制制度较为健全,内控措施较为完善,投
资理财的安全性可以得到保证。我们同意公司利用部分自有资金在本次董事会审
议的额度和期限内进行银行理财产品投资。




                                   独立董事:曹国华   张志勇 郭蕙宾

                                               2017 年 12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