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舜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审核意见 2019 年 4 月 22 日广东舜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 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了《公司 2018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意见 如下: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遵循内部控 制的基本原则,按照自身的实际情况,建立了一系列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内部 控制组织机构完整,内部审计部门及人员配备齐全到位,保证了公司内部控制重 点活动的执行及监督充分有效。2018年未发现公司有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发生。 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确,反映了公司内部 控制的实际情况,并对 2018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无异议。 颜铭斐: 黄艳芳: 李 宁: 二 O 一九年四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