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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东旭光电:关于与日泰马蒙印(尼)五国企业签署《共建智慧城市合作协议》的公告2017-12-13  

						证券代码:000413、200413        证券简称:东旭光电、东旭B       公告编号:2017-128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日泰马蒙印(尼)五国企业签署
                    《共建智慧城市合作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东旭光电”)12 月 12 日在北
京分别与日本经济产业省电气系统协议会(以下简称“日本产经电气协议会”)、泰国
高速公路管理局(以下简称“泰国公路管理局”)、马来西亚 PETA 国际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PETA”)、蒙古公路运输者联合会(以下简称“蒙古公路联合会”)、印度尼
西亚高速公路运营公司(以下简称“印尼高速运营公司”)及日本大仓株式会社(以下
简称“大仓株式会社”)签署了《共建智慧城市合作协议》(以下简称“《合作协议》”)。
根据《合作协议》,公司作为产品提供方、大仓株式会社作为公司产品代理商、上述五
国相关公司作为当地合作伙伴,共同携手就石墨烯智能电采暖、石墨烯大功率 LED 智慧
照明、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以及智慧城市物联网大数据产业等领域开展合作,相关情况
公告如下:
    一、合作协议对方情况
    (一)日本经济产业省电气系统协议会
    住所:日本东京都千代田区霞关 1-3-1
    日本产经电气协议会隶属日本经济产业省,主要负责为政府提供电气系统方面的政
策建议。
    (二)泰国高速公路管理局
    住所:2380, Phahonyothin Rd., Saenanikom Chatuchak District, Bangkok
    泰国公路管理局是泰国交通部管辖的国有企业,主要负责新建或组织高速公路,同
时更新和养护高速公路;涉及高速公路和隧道、轮渡、停车场、通道或任何其他适合高
速公路交通标志。泰国公路管理局现有员工数为 5,300 人,2015 年总资产和营业额分别
为 366.63 亿人民币和 32.58 亿人民币。
    (三)PETA 国际有限公司
    住所:马来西亚雪蘭莪八打灵再也新巴生河流域大道梳邦交通枢纽
     PETA 隶属于亚洲视觉国际(AVI),PETA 致力于发现价值和创造价值,通过独特的
方式探索新兴产业、被低估的资产、专有技术或独家经营权,为股东提供最高的投资回
报率和回报。PETA 的投资方向包括房地产,金融服务,生物技术等。
     (四)蒙古公路运输者联合会
     住所:Ч и н г э л т э й д р э г    6-р х о р о о , З а с г и й н Г а
з р ын Ав т о б а а з ын 2 д а в х а р т   204 т о о т .
     蒙古公路联合会属于政府机关,是主要负责管理在蒙古国内运营的运输业者的协会。
     (五)印度尼西亚高速公路运营公司
     住所:Plaza Tol Taman Mini Indonesia Indah, Jakarta, 13550 Indonesia
     印尼高速运营公司是印尼政府为支持经济增长于 1978 年所成立,主要任务是规划、
建造、运营和维护收费公路及其设施。目前公司作为收费公路运营商和开发商,拥有政
府特许经营权,现有员工人数为 8,180 人,2016 年的营业额和净利润分别为 81.39 亿人
民币和 9.23 亿人民币。
     (六)日本大仓株式会社
     住所:日本国东京都港区虎门 3-22-1 虎门樱大楼 4 楼
     大仓株式会社成立于 1964 年,资本金 30 亿日元,员工 900 名,持有日本国各机关
颁发的建设业许可、宅地建物行业许可证、一级建筑士事务所、不动产特定共同事业许
可证、旅游业、2×4认定工厂等相关资质,是一家集高级公寓的设计、施工、销售、
管理业务、建筑用地的平整、销售、管理业务、所有建设、土木相关的设计、施工、管
理业务、装修事业、停车场的经营、综合度假村事业、2х 4 住宅材料、面板的制造、广
告业务及广告代理业务于一体的企业。
     经过 53 年发展,大仓株式会社已在日本北海道、九州、关东、近畿、中部等地区
建设了新村项目约 60,000 区画,公寓 512 栋(合计 20,762 户),并运营酒店 20 余所
及接受公寓管理委托超 15,000 户。
     公司与上述合作企业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协议主要内容
     (一) 合作背景
     在“一带一路”倡议的带动下,合作各方基于良好信任,出于长远发展战略考虑,
决定共同携手,就石墨烯智能电采暖、石墨烯大功率 LED 智慧照明、新能源汽车推广应
用以及智慧城市物联网大数据产业等领域开展合作。合作各方愿秉承“互惠、互利、稳
定、恒久、高效、优质”的合作精神,结成深度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
    (二)合作宗旨
    借助大数据、云计算、互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通过石墨烯新技术和新能源汽车
推广应用,构建集智慧能源、智慧城管、智慧安防、智慧通讯、智慧出行等于一体的物
联网智慧城市管理大平台,实现智能取暖、智慧照明和智慧出行,推进智慧城市建设,
促进城市和谐、可持续发展。
    (三)合作内容
    1、石墨烯智能电采暖产品推广应用
    石墨烯电热技术作为新一代采暖技术,利用石墨烯超强的导电性和导热性,采用水
性石墨烯导电油墨作为核心发热体,绿色环保;电热转换效率高达 99.5%以上,节能约
30%以上;功率稳定,连续使用 10 万小时无功率衰减,寿命高达 50 年以上;辐射传热,
发热均匀,温差小于 3℃;升温速度快,具有健康理疗的作用;可智能温控,分室分户
控制;安静舒适无噪音;安装简单便捷,安全免维护。该技术可广泛应用于替代传统方
式取暖,提升用户端建筑能效,是一种新型、节能、环保的取暖方式,已应用于中国多
地“煤改电”项目。合作各方将积极推动石墨烯电采暖技术在日本、泰国、马来西亚、
蒙古、印度尼西亚等各地区的推广应用。
    2、石墨烯大功率 LED 照明产品推广应用
    石墨烯大功率 LED 照明模组是基于可逆液晶相变石墨烯(RLCP)散热材料和特有的
封装技术开发出的新一代大功率 LED 照明设备,散热效率提升 50%,有效解决了大功率
LED 集成光源散热器的微型化和长寿命问题。可广泛应用于市政路灯照明、工厂矿山照
明、室内照明、景观照明、建筑照明、汽车等多个领域,已在中国多个大中城市得到推
广和应用。合作各方将积极推动石墨烯大功率 LED 照明产品在日本、泰国、马来西亚、
蒙古、印度尼西亚等各地区的推广应用。
    3、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
    目前,全球能源和环境系统面临挑战,新能源汽车有着消耗少,无污染,轻便快捷
的优点。合作各方认同上海申龙客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龙客车”)在新能源汽车
尤其是新能源客车领域的领先优势,基于公司新能源客车目前已有的海外市场,合作各
方将协助公司开拓日本、泰国、马来西亚、蒙古、印度尼西亚市场,推动公司客车在上
述地区的销售和大规模应用。
    4、智慧城市物联网大数据产业运营
    合作各方将通过构建物联网智慧城市管理平台,基于石墨烯大功率 LED 智慧路灯和
新能源汽车终端,对日本、泰国、马来西亚、蒙古、印度尼西亚各城市内的城市管理、
社区服务、能源运行、安防等多方面进行监控和分析,为城市的正常运行提供辅助决策
支持。通过分布式物联网的覆盖、高效、以及云端的高速处理、存储、应用等,为政府、
组织、企业、市民提供智能化、个性化的大数据应用服务。
    (四)合作机制
    各方充分发挥各自在技术、产业、资本和资源方面的优势,分工明确,密切配合。
其中:日本产经电气协议会、泰国公路管理局、PETA、蒙古公路联合会及印尼高速运营
公司负责先行先试,引导推广应用;公司负责推动技术研发、产品开发和产业运营;大
仓株式会社负责协调日本、泰国、马来西亚、蒙古、印度尼西亚各地区销售渠道、政策
等资源,各方通力合作,促进具体合作事宜落地。
    各方各自指定联系人,成立工作组,代表各方确定工作目标和信息交流,积极推进
各方合作和本协议目标的实现。各方定期举行联席会议,及时了解对方关切及发展动态,
实现信息资源的高度整合,并就合作领域内的成熟项目和企业信息进行交流。
    (五)其他
    《合作协议》自各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及/或加盖公章之日开始生效。
    三、合作协议对公司的影响
    为顺应新材料产业发展趋势,公司近年来通过布局石墨烯新材料产业,陆续推出石
墨烯基锂离子电池、石墨烯智能电采暖、石墨烯大功率 LED 照明等系列石墨烯应用产品。
同时公司于 2017 年完成对申龙客车的收购 ,进军新能源汽车领域。
    此次公司与日本、泰国、马来西亚、蒙古及印度尼西亚五国企业签署《合作协议》,
是基于公司自身业务发展并积极响应国家“一带一路”倡议而进行的一次业务布局。公
司与五国企业合作旨在通过石墨烯新技术和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构建集智慧能源、智
慧城管、智慧安防、智慧通讯、智慧出行等于一体的物联网智慧城市管理大平台,实现
智能取暖、智慧照明和智慧出行,推进智慧城市建设,促进城市和谐、可持续发展。此
次合作有利于加速公司产品的海外销售,优化公司业务结构,拓展公司产品销售渠道,
提升公司产品知名度,是公司国际化进程的一次有益尝试,预计将对公司经营情况产生
积极影响。
    四、风险提示及其他相关说明
    本《合作协议》为各方开展合作的意向性文件,各方将就本《合作协议》约定的相
关合作内容另行签署正式合作协议,各方的具体权利义务以正式合作协议为准,并根据
相关规定及时履行决策的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所有信息披露刊载于指定信息
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香港商
报》及巨潮资讯网,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并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公告信息
为准。
    五、备查文件
    公司分别与日本产经电气协议会、泰国公路管理局、PETA、蒙古公路联合会、印尼
高速运营公司及大仓株式会社签订的《共建智慧城市合作协议》。


    特此公告。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 年 12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