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东旭光电:第八届四十六次董事会决议公告2018-08-31  

						证券代码:000413、200413    证券简称:东旭光电、东旭B      公告编号:2018-119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四十六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东旭光电”)第八届董
事会于 2018 年 8 月 30 日上午 10 点在公司办公楼会议室召开了第四十六次临时
会议,会议通知以电话方式于 2018 年 8 月 27 日向全体董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参
加董事 7 人,实际参加董事 7 人,部分监事和高管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
长王立鹏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程序、审议程序和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和《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 2018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详见同日披露的《公
司 2018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对半年报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 2018 年半年度报告发表了核查意见,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
的公司 2018 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
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8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
报告》(详见同日披露的《公司董事会关于 2018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
情况的专项报告》)
    报告期,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及《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
议》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募
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违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东旭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2018 年半年度风险评估报告》
(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东旭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2018 年半年度风险评估报告》)
    为了确保公司在财务公司的资金安全,公司董事会对财务公司的经营资质、
业务和风险状况进行评估,并出具了《关于东旭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2018 年半年
度风险评估报告》。
    此议案为关联事项,关联董事郭轩、周永杰、王中表决时进行了回避。
    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通过。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鉴于董事会已增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决定调整董事会下设
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人员任职情况,调整后的各专业委员会组
成人员如下:
     战略委员会:王立鹏(召集人)、郭轩、周永杰、韩志国。
     审计委员会:鲁桂华(召集人)、郭轩、张双才。
     提名委员会:韩志国(召集人)、王中、张双才。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张双才(召集人)、王立鹏、鲁桂华。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郑州旭飞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向华
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申请贷款并为之提供担保的议案》(详见同日披露
的《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为了支持子公司的发展,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郑州旭飞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向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申请银行贷款 8,000 万元,贷款期限 12 个月,
公司为该笔银行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
    特此公告。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 8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