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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东旭光电:第八届五十五次董事会决议公告2019-01-17  

						证券代码:000413、200413     证券简称:东旭光电、东旭B   公告编号:2019-003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五十五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于 2019 年 1
月 16 日上午 10:00 点在公司办公楼会议室召开了第五十五次临时会议,会议通
知以电话及文本方式于 2019 年 1 月 13 日向全体董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
7 人,实际参加董事 7 人,部分高管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立鹏先生
主持,会议的召集程序、审议程序和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
    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为四川旭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实施增
资的议案》(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为募投项目实施子公司增资的
公告》)
    根据公司 2017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同意公司使用 2017 年发行股份
购买资产的配套募集资金 10,000 万元为四川旭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旭虹光电”)进行增资,用于建设曲面显示用盖板玻璃生产项目,增资金额全
部计入旭虹光电的注册资本。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公司独立财务顾问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东旭(昆山)显示
材料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为募投项目实
施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根据公司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同意公司使用 2015 年非公开发
行募集资金 20,000 万元为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公司控股子公司东旭(昆山)显示
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旭昆山”)进行增资,用于建设第 5 代 TFT-LCD
用彩色滤光片(CF)生产线项目。公司以北京立信东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
立信东华评报字(2018)第 B175 号评估报告确认的净资产 89,556.90 万元为依
据,与昆山开发区国投控股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决定由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以 1
元/注册资本对东旭昆山进行增资,将东旭昆山注册资本由 110,000 万元增加至
130,000 万元,增资完成后公司持有东旭昆山 92.31%股权,昆山开发区国投控股
有限公司持有东旭昆山 7.69%股权。
    董事会授权经营层分批注资,增资金额全部计入东旭昆山的注册资本,东旭
昆山实际注册资本以工商登记为准。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公司募投项目督导保荐机构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
见。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东旭(昆山)显示材料有限公司向张
家港农村商业银行昆山支行申请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详见同日披露的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为了支持子公司的发展,董事会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东旭(昆山)显示材
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旭昆山”)向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昆山支行申请的总
规模不超过 4,950 万元敞口银票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 24 个月。东
旭昆山为公司提供反担保。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上海申龙客车有限公司与公航旅商业
保理(深圳)有限公司进行的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提供担保的议案》(详见同日披
露的《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为了支持子公司的发展,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上海申龙客车有限公司与公
航旅商业保理(深圳)有限公司进行的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提供担保,保理融资额
2,990 万元,期限六个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
特此公告。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1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