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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东旭光电: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张双才2023-04-29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2 年度述职报告

    公司于 2022 年 7 月 29 日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我为公司第十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

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出席公

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认真履行职责,对公司的发展决策提出了建设性的意见或

建议,就公司定期报告、关联交易、对外担保等重大事项进行审核并出具了独立

董事意见,有效保证了公司董事会决策的公正性和客观性,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

和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现

将 2022 年度本人履行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会议及投票情况

    1、出席董事会会议及投票情况。

    2022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8 次董事会会议,本人实际出席了就任以后公司

召开的 4 次董事会会议,对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全部投了赞成票。

    2、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2022 年度,公司共召开股东大会 2 次,其中年度股东大会 1 次,临时股东

大会 1 次,本人实际出席了就任以后公司召开的 1 次股东大会会议。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公司于 2022 年 7 月 29 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本人对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的议案》发表了同意

的独立意见;

    2、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26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本人对公司《公

司 2022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关于东旭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2022 年半年度

的风险评估报告》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报告期,我对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
度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我积极监督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规章制度的规定,切实做好信息披露

工作,督促公司及时、准确披露定期报告及其他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同

时,督促公司重视投资者关系,严格按照《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做好投资者关

系管理,要求公司耐心接听投资者电话咨询,保证公司与投资者交流渠道畅通,

保证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平等、公开,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和社会公众股股

东的合法权益。

    2、对公司治理结构及经营管理的调查。凡需经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决策的

重大事项,公司均做到了提前提供相关资料,并及时与我们沟通,帮助我们了解

具体情况,充分关注公司关联交易、财务运作、资金往来等情况,并积极了解行

业发展及公司经营动态,严格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努力提高公司规范运作和科学

决策水平。

    3、在公司定期报告编制过程中履行职责。报告期结束后,公司安排管理层

向独立董事汇报公司该报告期的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在年报审计初

期和后期,公司均安排独立董事与会计师见面,沟通和交流在年报审计过程中关

注和发现的问题,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

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4、积极响应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号召,严格执行最新出台的各项

规定,并及时提醒和督促公司董监高及相关人员遵照执行,规范运作,配合监管

部门共同维护市场秩序。

    5、我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积极参加公司及监管部门组织的相关培训。

通过学习和培训,加深了对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等

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和能力。

    2022 年我履职后,密切关注公司经营环境的变化、相关重大事项的进展及

公司治理运作情况,及时掌握公司运营信息,积极参与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维

护了公司整体利益,维护了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2023 年我将

继续加强与公司董事、监事和管理层的沟通,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为促进公
司稳健发展,树立公司良好形象发挥积极作用。

                                             独立董事:张双才

                                             2023 年 4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