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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东旭光电:年度股东大会通知2023-04-29  

                        证券代码:000413、200413     证券简称:东旭光电、东旭B      公告编号:2023-018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5 月 19 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 年 5 月 19
日,上午 9:15-9:25、9:30-11:30 和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 年 5 月 19 日 9:15 至 15:00 中的任
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
开。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3 年 5 月 15 日。
    B 股股东应在 2023 年 5 月 10 日(即 B 股股东能参会的最后交易日)或更早
买入公司股票方可参会。
    7、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 2023 年 5 月 15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
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
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
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北京市西城区菜园街 1 号综合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
  提案
    1.0      《公司 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2.0      《公司 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3.0      《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
    4.0      《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5.0      《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6.0      《关于续聘 2023 年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       √
             案》
    7.0      《关于公司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
    8.0      《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         √
             议案》
    9.0      《关于与东旭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          √
             协议>的议案》
    10.0     《关于同意全资子公司苏州腾达光学科技有限公         √
             司向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银
             行贷款并为之提供担保的议案》

   上述议案 7、9 为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相关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
   2、其他说明事项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会议审议事项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
议审议通过,详见 2023 年 4 月 29 日公司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和巨潮资讯网的公告。
    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即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
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单独计
票并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个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股票帐户卡进行登记;法人股东凭股东帐户卡、
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
须持有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帐户卡、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异地股东可用
传真或邮件方式登记。传真或邮件方式登记截止时间为 2023 年 5 月 16 日 17:
00,请在传真件左上角注明“股东登记”字样。传真登记请发送传真后电话确
认。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菜园街 1 号
    传 真:010-63541061       邮 编:100053
    2、现场登记时间:2023 年 5 月 16 日 9:00-11:00,13:00-17:00
    登记地点:北京市西城区菜园街 1 号
    电话:010-63541061       邮 编:100053
    联系人:王青飞 张莹莹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
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
见附件 1。
    五、其他事项
    会期半天,与会股东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十届七次董事会、十届四次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 年 4 月 29 日
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413”,投票简称为“东
旭投票”。
    2. 议案设置及填报表决意见:本次股东大会设总议案。
    ⑴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⑵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
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
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
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 年 5 月 19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3 年 5 月 19 日(现场股东大会召
开日)上午 9:15,结束时间为 2023 年 5 月 19 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日)下午
3: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
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
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 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并对以下议案代为行使表决权。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示例表

                                                         备注        同意   反对   弃权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
  票提案
  1.00       《公司 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2.00       《公司 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3.00       《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

  4.00       《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5.00       《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关于续聘 2023 年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
  6.00       构的议案》                                   √

             《关于公司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
  7.00       议案》                                       √

             《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
  8.00       之一的议案》                                 √

             《关于与东旭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
  9.00       融服务协议>的议案》                          √

  10.0       《关于同意全资子公司苏州腾达光学科技
             有限公司向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
                                                          √
             限公司申请银行贷款并为之提供担保的议
                             案》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授权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
  框中打“√”为准,对同一项决议案,不得有多项授权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有
  关决议案的表决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项决议案有多项授权指示的,则受托
  人可自行酌情决定对上述决议案或有多项授权指示的决议案的投票表决。
         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性质和数量: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