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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小天鹅A: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2018-03-13  

						  股票代码:000418 200418    股票简称:小天鹅 A 小天鹅 B   公告编号:2018-03


                        无锡小天鹅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无锡小天鹅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 2018 年 3 月 4 日以
书面或邮件方式发出通知,于 2018 年 3 月 9 日在本公司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
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监事 3 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
       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2017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按照《公司法》有关规定及《公司章程》所赋予的职
责和权力,独立行使监督职能,对公司的重大决策、经营活动以及董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履职情况进行了检查和监督,维护了公司和投资者利益。
       内容详见《无锡小天鹅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于同日
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2017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
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
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2017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及证券
监管机构对上市公司内部控制建设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经营实际情况,建立了
涵盖公司经营管理各环节,并且适应公司管理要求和发展需要的内部控制体系,
                                      1
现行的内部控制体系较为规范、完整,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完整、设置合理,能够
保证公司管理规范运作、经营业务有序开展。报告期内,公司未有违反法律法规、
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控制
制度的情形发生。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是客观和真实的,公司
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等规范性文件
的规定和要求相符。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8 年度预计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交
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交易价格均参照市场价格确定,没有对上市公
司独立性构成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更换公司监事的议案》;
    因公司股东代表监事梁鹏飞先生辞职,第八届监事会提名刘荻先生为股东代
表监事候选人(简历附后),任期自股东大会决议日起至本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止。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有关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的
实际情况和相关政策规定,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董事会就该事
项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同意董事会对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决议。

    特此公告。




                                                 无锡小天鹅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零一八年三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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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监事候选人简历
    刘荻先生,1982年1月出生。现任本公司营运与人力资源总监;曾任美的集
团经营管理经理,美的集团中央空调事业部经营管理经理等职务。
    刘荻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5%以上股
权的股东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
及其他部门的处罚;未受到过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及通报批评等惩戒;不存在
《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管的情形,经查询,刘荻先
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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