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429,200429 证券简称:粤高速 A、B 公告编号:2017-023 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无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情况发生。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召开时间:2017年4月28日(星期五)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17年4月27日——2017年4月28日,其中,通过深 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4月28日上午9:30至 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 年4月27日15:00至2017年4月28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本公司会议室(广州市珠江新城珠江东路32号利通广场 45层)。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郑任发先生。 6、会议通知刊登在2017年4月8日的《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 1 国证券报》、《香港商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 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 有效。 7、出席情况 (1)总体出席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77人,代表股份1,441,412,979股,占公 司有表决权总股份2,090,806,126股的68.94%。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 东代理人56人,代表股份1,085,87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51.94%;通过 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21人,代表股份355,540,41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总股份的17.00%。 (2)A 股股东出席情况: 出席会议的 A 股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18人,代表股份1,386,098,322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66.29%。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3人, 代表股份1,032,645,10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49.39%;通过网络投票的 股东及股东代理人15人,代表股份353,453,21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16.91%。 (3)B 股股东出席情况: 出席会议的 B 股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59人,代表股份55,314,657股,占公 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2.65%。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53人,代 表股份53,227,45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2.55%;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 股东代理人6人,代表股份2,087,2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0.10%。 二、提案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一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二〇一六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2 本议案表决情况: (1)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1,441,412,97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 股。 (2)A 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1,386,098,32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数的96.16%;反对0股;弃 权0股。 (3)B 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55,314,65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数的3.84%;反对0股;弃权0股。 (二)审议通过《关于二〇一六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经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的 2016 年度母公司报 表净利润为 713,142,789.31 元,加上以前年度结余的未分配利润 1,122,781,185.47 元,可供分配的利润为 1,835,923,974.78 元。2016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1、提取 10%的法定盈余公积 71,314,278.93 元; 2、提取 702,510,858.34 元作为 2016 年度分红派息资金。以 2016 年底的总 股本 2,090,806,126 股为基数,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3.36 元(含税),剩余未分 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B 股股东及境外法人股股东的现金股利的外币折算价以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作出分红派息决议后的第一个工作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 港币兑人民币的买入卖出中间价确定。 本议案表决情况: (1)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1,441,408,27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数的99.9997%;反对4,700 3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数的0.0003%;弃权0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259,271,515股;反对4,700股;弃权0股。 (2)A 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1,386,093,62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数的96.1622%;反对4,7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数的0.0003%;弃权0股。 (3)B 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55,314,65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数的3.8375%;反对0股;弃权0 股。 (三)审议通过《关于二〇一七年度全面预算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情况: (1)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1,441,376,97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数的99.9975%;反对0股; 弃权36,000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数的0.0025%。 (2)A 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1,386,62,32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数的96.16%;反对0股;弃权 36,000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数的0.0025%。 (3)B 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55,314,65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数的3.8375%;反对0股;弃权0 股。 (四)审议通过《二○一六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表决情况: 4 (1)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1,441,412,97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 股。 (2)A 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1,386,098,32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数的96.16%;反对0股;弃 权0股。 (3)B 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55,314,65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数的3.84%;反对0股;弃权0股。 (五)审议通过《二○一六年度总经理业务报告》 本议案表决情况: (1)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1,441,412,97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 股。 (2)A 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1,386,098,32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数的96.16%;反对0股;弃 权0股。 (3)B 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55,314,65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数的3.84%;反对0股;弃权0股。 (六)审议通过《二○一六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表决情况: 5 (1)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1,441,412,97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 股。 (2)A 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1,386,098,32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数的96.16%;反对0股;弃 权0股。 (3)B 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55,314,65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数的3.84%;反对0股;弃权0股。 (七)审议通过《关于二〇一六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情况: (1)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1,441,412,97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 股。 (2)A 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1,386,098,32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数的96.16%;反对0股;弃 权0股。 (3)B 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55,314,65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数的3.84%;反对0股;弃权0股。 (八)审议通过《关于聘请二○一七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公司继续聘请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7 年财务报告的审计机构。预计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将控制在人民币 120 万元以 6 内。 本议案表决情况: (1)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1,441,100,95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数的99.9784%;反对312,02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数的0.0216%;弃权0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258,964,195股;反对312,020股;弃权0股。 (2)A 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1,386,098,32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数的96.1625%;反对0股; 弃权0股。 (3)B 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55,002,63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数的3.8159%;反对312,020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数的0.0216%;弃权0股。 (九)审议通过《关于聘请二○一七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公司继续聘请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 2017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预计审计费用为人民币30万元。 本议案表决情况: (1)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1,441,412,97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 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259,276,215股;反对0股;弃权0股。 (2)A 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7 同意1,386,098,32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数的96.16%;反对0股;弃 权0股。 (3)B 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55,314,65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数的3.84%;反对0股0;弃权0 股。 (十)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内容的议案》 本议案以特别决议通过,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同意。 本议案表决情况: (1)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1,441,412,97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 股。 (2)A 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1,386,098,32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数的96.16%;反对0股;弃 权0股。 (3)B 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55,314,65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数的3.84%;反对0股0;弃权0 股。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并广东 省佛开高速公路有限公司议案》 1、同意由公司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广东省佛开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2、授权公司经营班子办理与本次吸收合并相关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8 签署吸收合并协议、办理相关的资产转移和人员转移、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本 授权长期有效,直至本次吸收合并的相关事项全部办理完毕。 本议案以特别决议通过,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同意。 本议案表决情况: (1)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1,441,412,97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 股。 (2)A 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1,386,098,32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数的96.16%;反对0股;弃 权0股。 (3)B 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55,314,65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数的3.84%;反对0股0;弃权0 股。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更换质押物的议案》 同意公司以经评估后的广州广珠交通投资有限公司同等价值股权作为质押 物进行替换,为广东省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提供反担保,并授权经营班子具体实施。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广东省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 司回避了表决。 本议案表决情况: (1)总体表决情况 同 意 381,644,662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有 表 决 权 总 数 的 93.3646% ; 反 对 9 27,123,21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数的6.6354%;弃权0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179,215,513股;反对27,123,211股;弃权0股。 (2)A 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353,453,21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数的86.4680%;反对0股,占出 席会议有表决权总数的0%;弃权0股。 (3)B 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28,191,44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数的6.8967%;反对27,123,211 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数的6.6354%;弃权0股。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君泽君(广州)律师事务所 2、律师名称:刘方誉 石庆华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项符合 《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3、《关于召开二〇一六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关于召开二〇一六年 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4、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材料。 10 特此公告 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4 月 29 日 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