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拟审议的关联交易的 事前审查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 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运作规范》、 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广 东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广东省高速公 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在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召开前认真审 阅了本次董事会拟审议的《关于公司二〇一九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的 文件材料,认定上述议案构成公司关联交易,经审阅相关议案后同意公司将该议 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萧端 鲍方舟 顾乃康 刘中华 张华 日期:2019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