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普天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向控股股东申请委托贷款的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南京普天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 和要求,作为南京普天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对公司第六届 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向控股股东申请委托贷款的关联交 易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向控股股东申请5000万元委托贷款,贷款利率为银行同期贷 款基准利率,该事项有利于公司资金周转、降低财务费用,符合公司 发展需要,未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关联 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同意上述关联交易事项。 南京普天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张顺颐、郑蔼梅、丁海宴 2017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