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宁通B: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的独立意见2018-07-14
南京普天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本公司《公司章程》、《董
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和要求,作为公司
独立董事,我们就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前期会计
差错更正的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本次对前期会计差错进行更正的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
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和中国证监会《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
关披露》的规定。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的处理。建议公
司切实加强财会人员的培训和责任意识,提高专业素养;同时要完善
财务和生产部门的专业稽核和交流沟通,从源头上杜绝类似问题的发
生;并汲取教训,切实促进公司管理水平和经营效益的提升。
南京普天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唐富馨、谢满林、杜晓荣
2018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