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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宁通信B: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8-12-18  

						 证券代码:200468               证券简称:宁通信B           公告编号:2018-073




                    南京普天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2.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 年 12 月 17 日 15:0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18

年 12 月 17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

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18 年 12 月 16 日 15:00 至 2018 年 12 月 17 日 15:

00。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南京市秦淮区普天路 1 号南京普天通信股份有限公

司综合楼二楼会议室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李林臻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

       7.出席会议的股东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 2 人,代表股份 115,000,100 股,占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215,000,000 股的 53.48842%。
                  (2)出席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 2 人,代表股份 115,000,100 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3.48842%,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共 0 人,代
          表股份 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内资股股东和外资股股东出席情况:
              出席会议的内资股股东授权代表 1 人,代表股份 115,000,000 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3.48837%;出席会议的外资股股东授权代表 1 人,代表股份
          1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5%。
                  8.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


                  二、本次股东大会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本次公司章程修改内容见公司刊登于 2018 年 12 月 1 日《证券时报》、《香港

          商报》及巨潮资讯网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修改后的公司

          章程全文与本公告同时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三、本次会议各项议案的具体投票结果如下:
                                                                         同意                           反对                      弃权
提案               是否                      与会有表决权股                     占与会有表               占与会有表                占与会有表
       提案名称                  股份类别
编码               通过                      东所持股份数        股数           决权股东所   股数        决权股东所    股数        决权股东所

                                                                                持股份比例               持股份比例                持股份比例

                          总计                 115,000,100    115,000,100         100.00%           -          0.00%          -          0.00%
       关于修改
                          其中:国有法人股     115,000,000    115,000,000         100.00%           -          0.00%          -          0.00%
1.00   公司章程     是
                          境内上市外资股               100              100       100.00%           -          0.00%          -          0.00%
       的议案
                          与会中小股东                 100              100       100.00%           -          0.00%          -          0.00%

                  注:
              1.中小股东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2.议案 1 为特别决议,该议案获得该议案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
          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高朋(南京)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许向阳、王晓炜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

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股东

大会的表决程序和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高朋(南京)律师事务所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南京普天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 年 12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