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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宁通信B: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事项的独立意见2019-04-23  

						            南京普天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 2018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南京普天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
和要求,作为南京普天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对公司第七届
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的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
事项及年报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按照自身的实际情况,已建立了较为完善
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公司目前经营管理实际情况需要,保证了公司
经营活动的正常有序进行,具有合理性和有效性,公司2018年度内部
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设计与运行的现
状。


       (二)关于公司董事会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2018
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当年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5,859,214.84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46,585,991.64元,期末归属
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合并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40,726,776.80元,不具
备《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的条件,公司拟2018年
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我们认为,董事会关
于2018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决定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公司章
程》的规定,同意上述利润分配预案。
    (三)关于2018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我们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
计准则》的规定,依据合理,能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截止2018年12月
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在董事会审议时关联董事对于涉及关联
交易的资产减值计提回避表决,符合证监会和深交所的有关规定。同
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四)关于向控股股东申请委托贷款的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公司向控股股东申请7200万元委托贷款,该事项有利于公司资金
周转和业务发展,贷款利率合理,没有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董
事会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符合《公司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同意上述关联交
易事项。




                             独立董事:唐富馨、谢满林、杜晓荣
                                            2019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