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通信B: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9-12-31
证券代码:200468 证券简称:宁通信B 公告编号:2019-050
南京普天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2.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 年 12 月 30 日 15:0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19
年 12 月 30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
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19 年 12 月 30 日 9:15-15:00。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南京市雨花台区凤汇大道 8 号普天科技创业园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王文奎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
7.出席会议的股东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 3 人,代表股份 118,721,200 股,占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215,000,000 股的 55.219%。
(2)出席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 3 人,代表股份 118,721,200 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5.219%,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共 0 人,代表
股份 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内资股股东和外资股股东出席情况:
出席会议的内资股股东授权代表 1 人,代表股份 115,000,000 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3.488%;出席会议的外资股股东授权代表 2 人,代表股份
3,721,2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31%。
8.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
二、本次股东大会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1. 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中国普天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委托贷款的议
案
2. 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 2019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9 年度财务审计和
内控审计机构。
三、本次会议各项议案的具体投票结果如下:
非累积投票提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与会有效表 占与会有 占与会有 占与会有
提案 是否
提案名称 股份类别 决权股份总 效表决权 效表决权 效表决权
编码 通过 股份数量 股份数量 股份数量
数 股份总数 股份总数 股份总数
的比例 的比例 的比例
关于向中国 总计 3,721,200 3,721,200 100.00% - 0.00% - 0.00%
普天信息产 其中:国有法人
- - 0.00% - 0.00% - 0.00%
业股份有限 股
1.00 是
公司申请委 境内上市外资
3,721,200 3,721,200 100.00% - 0.00% - 0.00%
托贷款的议 股
案 与会中小股东 3,721,200 3,721,200 100.00% - 0.00% - 0.00%
总计 118,721,200 118,721,200 100.00% - 0.00% - 0.00%
关于聘任 其中:国有法人
115,000,000 115,000,000 100.00% - 0.00% - 0.00%
2019 年度 股
2.00 是
审计机构的 境内上市外资
3,721,200 3,721,200 100.00% - 0.00% - 0.00%
议案 股
与会中小股东 3,721,200 3,721,200 100.00% - 0.00% - 0.00%
说明:
1、中小股东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2、议案 1.00 为关联交易议案,股东中国普天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回避表
决,其所持的股份数量为 115,000,000 股,故与会对该议案具有表决权的股份总
数为 3,721,200 股。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高朋(南京)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许向阳、 王晓炜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
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股东
大会的表决程序和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 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高朋(南京)律师事务所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南京普天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 年 12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