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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晨鸣纸业:独立董事关于接受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事前认可意见2018-07-17  

						          山东晨鸣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接受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
的指导意见》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山东晨鸣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依据客观公正的原则,
提前审阅了《关于接受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现发表以下事前认可意见:
    晨鸣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晨鸣控股”)为公司的关联方,晨鸣控股向
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体现了其对公司发展的支持和信心,财务资助款项主要用于补
充公司流动资金,有利于保障公司日常经营活动对流动资金的需求,对公司的经
营和发展是有利的。在保证所获得的资料真实、准确、完整的基础上,基于独立
判断,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关联交易的相关议案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对该交易事项表示事前认可,同意将《关
于接受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临时会议
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山东晨鸣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接受财务资助
暨关联交易事前认可意见》之签章页)




    全体独立董事签名:




          潘爱玲                                  王凤荣




           黄 磊                                   梁 阜




                                 山东晨鸣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七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