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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晨鸣纸业: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2019-05-21  

						证券代码:000488   200488    证券简称: 晨鸣纸业    晨鸣B     公告编号 2019-040

                   山东晨鸣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晨鸣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

临时会议通知于 2019 年 5 月 14 日以邮件及传真方式下发给公司监事,于 2019 年 5

月 20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本次监事会的召开

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并一致通过了本次会议的各项议案,形成会议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于 2019 年 5 月 17 日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

程》的相关规定,提名李栋、张宏、潘爱玲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

人(个人简历附后),任期三年。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以上 3 名监事选举尚需提交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

会并采用累积投票制投票表决。

    另外,公司第九届职工代表大会第十次会议选举李杏贵先生、邱兰菊女士为

公司第九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个人简历附后),与股东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任期三年。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主要内容均在《公司章程》中有所规定,根据对《公

司章程》的修订内容,公司修订了《监事会议事规则》,具体内容如下:

                原内容                               修订后内容

第四条                                    第四条

     监事会成员由二名外部监事、一名           监事会成员由三名外部监事、二名

职工代表监事组成。                        职工代表监事组成。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以普通决议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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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此公告。




                 山东晨鸣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九年五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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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个人简历:

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介:
   李 栋先生,36岁,中共党员,专科学历。2004 年加入公司,历任公司财务部成
本核算科副科长、综合科科长、湛江晨鸣财务总监、 集团财务部部长等职务,现任晨
鸣控股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公司监事会主席。
   目前李栋先生持有公司15,000股A股股票,与公司拟聘的其他董事、监事没有关
联关系;从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不存在2014年八部委联合
印发的《“构建诚信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规定的“失信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不得担
任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
   潘爱玲女士,54岁,经济学博士,财务管理博士后,现为山东大学管理学院教授,
博士生导师,会计学科带头人,山东大学投融资研究中心主任,中国注册会计师非执
业会员,山东省会计学会理事,山东省比较管理研究会常务理事,台湾东吴大学客座
教授,美国康涅狄格大学访问学者,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享受国务
院政府特贴专家,山东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国家社科基金重大招标课题首席
专家,完成多项国家级及省级课题,发表学术论文80余篇,兼任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
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浪潮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鲁泰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目前潘爱玲女士不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拟聘的其他董事、监事及公司的控股股
东及实际控制人没有关联关系;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
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从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
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不存在2014年
八部委联合印发的《“构建诚信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规定的“失信被执行人为自然人
的,不得担任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
   张 宏女士,54岁,经济学博士,现任山东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跨国公司研究
所所长、中国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中国国际贸易学会理事、山东省对外贸易学会
理事,兼任山东章鼓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辰欣药业股份有
限公司独立董事。
   目前张宏女士不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拟聘的其他董事、监事及公司的控股股东
及实际控制人没有关联关系;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

                                      3
不存在关联关系;从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
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不存在2014年八
部委联合印发的《“构建诚信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规定的“失信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
不得担任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
职工代表监事简介:
   李杏贵先生,54岁,中共党员,专科学历。1994 年加入公司,历任公司生产部副
部长、综合管理办公室副主任、主任、工会办公室主任等职务,现任公司工会副主席。
   目前李杏贵先生不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拟聘的其他董事、监事没有关联关系;
从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
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不存在2014年八部委联合印发的《“构
建诚信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规定的“失信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不得担任企业的法
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
    邱兰菊女士,45 岁,专科学历。1995 年加入公司,历任公司稽查部价格审计科副
科长、采购部实施科科长、采购部综合管理科科长、物资公司经理等职务,现任公司
采购部部长。
   目前邱兰菊女士不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拟聘的其他董事、监事没有关联关系;
从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
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不存在2014年八部委联合印发的《“构
建诚信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规定的“失信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不得担任企业的法
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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