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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珠江控股: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7-11-21  

						                海南珠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开发行证券
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关于在上
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海南珠江控股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参加了公司第八届董事
会第二十一次会议,本着实事求是、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发
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已提供拟聘任副总经理赵寅虎先生、王岳成先生的相关个人履历,我们
审阅前就有关问题向公司进行了询问。经审阅后认为,本次拟聘任公司副总经理
的提名、聘任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任职资格符合担任
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条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未发现有《公司
法》和《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
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




    (本页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海南珠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二
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



朱恒源:               姚刚:                  王欣新: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