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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闽灿坤B: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2018-09-11  

						证券代码:200512             证券简称:闽灿坤 B          公告编号:2018-038


                       厦门灿坤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2018 年 9 月 10 日(星期一)下午二时三十分
2、召开地点:漳州灿坤实业有限公司椭圆形大楼二楼阶梯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 :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 :潘志荣董事长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决
定召开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6 人,代表股份 83,107,516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
份的 44.828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6 人,代表股份 83,107,516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
份的 44.8281%。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000%。
2、外资股股东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6 人,代表股份 83,107,516 股,占公司外资股
股份总数 44.828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6 人,代表股份 83,107,516 股,占公司外资股股
份总数 44.8281%。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公司外资股股份总数 0.0000%。
3、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3 人,代表股份 276,55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
的 0.149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3 人,代表股份 276,55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1492%。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000%。
4、外资股中小股东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3 人,代表股份 276,550 股,占公司外资股股份
总数 0.149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3 人,代表股份 276,550 股,占公司外资股股份
总数 0.1492%。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公司外资股股份总数 0.0000%。
5、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出席、列席现场会议的其他人员包括:董事 4 人,监事 3 人,高级管理人员
3 人及证券律师 2 人。
二、 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
(二)表决情况如下:

议案一:关于控股子公司漳州灿坤对其全资孙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1、总的表决情况:

    同意 83,107,51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2、外资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 83,107,516 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有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3、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76,5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4、外资股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 276,550 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议案二:关于补选董事的议案(采用累积投票)
1、总表决情况:
    2.01.候选人:补选何宗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
    同意股份数:83,107,516 股
    2.02.候选人:补选杨舜龙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
    同意股份数:83,107,516 股
2、外资股股东出席情况:
    2.01.候选人:补选何宗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
    同意股份数:83,107,516 股
    2.02.候选人:补选杨舜龙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
    同意股份数:83,107,516 股
3、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2.01.候选人:补选何宗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
    同意股份数:276,550 股
    2.02.候选人:补选杨舜龙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
    同意股份数:276,550 股
4、外资股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2.01.候选人:补选何宗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
    同意股份数:276,550 股
    2.02.候选人:补选杨舜龙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
    同意股份数:276,550 股


表决结果:同意当选。
三、 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经办律师
陈媛、林林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
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集人具备召集本次股东大会的资格;出席
及列席会议的人员均具备合法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
《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
    1、 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法律意见书




                                              厦门灿坤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 9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