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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美菱电器: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董事会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事项的独立意见2017-09-13  

						              合肥美菱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董事会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事项的独立意见


    合肥美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菱电器”或“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
一次会议于2017年9月12日召开,本次会议审议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
案》。根据《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
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
和《合肥美菱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本人作为美菱电器独立董
事对该议案进行了审议,基于我们的独立判断,现就上述议案所涉及的事项发表独
立意见如下:

    一、本次董事会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教育背景、任职经历、专业能力和职业素
养符合拟担任职务的任职要求,未发现有《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
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
况。

    二、本次聘任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董事会对本次聘任高
级管理人员的推荐、提名、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续聘吴定刚先生为公司总裁;根据公司总裁提名,同
意续聘刘宏伟先生为公司常务副总裁,同意续聘廖涛先生、钟明先生为公司副总裁,
同意续聘张晓龙先生为公司副总裁兼财务负责人,同意聘任黄大年先生为公司副总
裁;根据董事会提名,同意续聘李霞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其任职资格已经深圳
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
(此页无正文,专用于《合肥美菱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董事会聘任高级
管理人员事项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签名:


    干胜道



    任   佳



    路应金




                                                    二〇一七年九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