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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长虹美菱:关于对全资子公司江西美菱电器有限责任公司提供信用担保额度的公告2018-11-09  

						证券代码:000521、200521         证券简称:长虹美菱、虹美菱B      公告编号:2018-064




              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全资子公司
        江西美菱电器有限责任公司提供信用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根据《证券法》《公司法》、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5)120号文《关于规范
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
为支持子公司的发展,解决其发展中存在的资金缺口问题,降低子公司融资成本,
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8年11月8日召
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江西美菱电
器有限责任公司提供信用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对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江西美
菱电器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江西美菱”)提供人民币25,000万元的信用担
保额度,担保期限为一年。具体明细如下:

                                                        被担保方   担保额度
                                             担保方持   最近一期   占上市公
                      截至目前    本次担保    股比例    资产负债   司最近一   是否关联
 担保方    被担保方
                      担保余额      额度     (含直接   率(2018   期净资产     担保
                                             及间接)   年9月30      比例
                                                          日)
长虹美菱   江西美菱
股份有限   电器有限          0      25,000       100%     79.28%    4.9495%      否
公司       责任公司

    说明:江西美菱为本公司直接和间接持股100%的全资子公司,其将以同等额
度资产为上述担保提供相应的反担保。

    经公司2018年11月8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通过,全体董
事一致同意上述担保事宜,超过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的2/3,议案通过符合《公
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本次被担保对象江西美菱截至2018年9月30日
资产负债率超过70%,根据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5〕120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
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主板信息披露业
务备忘录第2号-交易和关联交易》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尚
需提交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江西美菱电器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11年5月23日

    住所:江西省景德镇高新产业开发区梧桐大道南侧

    注册资本:50,000,000元

    法人代表:王金杰

    经营范围:冰箱及其配件的研发、制造、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江西美菱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302,652,075.40元,负
债总额为211,554,817.76元,净资产为91,097,257.64元,资产负债率69.90%。
2017年度营业收入为650,405,956.72元,利润总额为4,485,610.83元,净利润为
4,485,610.83元。

    截至2018年9月30日,江西美菱未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425,583,532.10元,
负债总额为337,387,866.99元,净资产为88,195,665.11元。2018年1-9月,实现
营业收入为726,716,211.53元,利润总额为-2,901,592.53元,净利润为
-2,901,592.53元。

    江西美菱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其100%股权。江西美
菱不是本公司的直接或间接持有人或其他关联人的控股子公司和附属企业,本次
担保不构成关联担保。江西美菱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亦不属于失信责任主体。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担保事项本公司尚未与相关方签订担保协议。

    四、董事会与独立董事意见

    董事会意见:为支持子公司的发展,有效降低子公司融资成本,解决其发展
中存在的资金缺口问题,保障公司经营目标的实现,同意公司本次为江西美菱提
供25,000万元信用担保额度,担保期限一年。本次担保是在对全资子公司江西美
菱的盈利能力、偿债能力和风险等各方面综合分析的基础上,经过谨慎研究后作
出的决定,本次担保风险在可控范围内。综上,董事会认为上述担保是可行的,
不存在重大风险。本次担保符合《公司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
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独立董事意见:

    1.公司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规范对外担保行为,
控制对外担保风险。本次对江西美菱电器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江西美菱”)
提供担保额度 25,00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4.95%。
    2.江西美菱为本公司直接和间接持股 100%的全资子公司,江西美菱将以同
等额度资产为上述担保提供相应的反担保,担保风险可控。

    3.根据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5〕120 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
为的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主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2
号-交易和关联交易》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因江西美菱截至 2018 年 9
月 30 日的资产负债率超过 70%,本次担保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控制对外担保,公司进行的对外担保审议、
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依法运作,对外担保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
的利益。

    我们认为,江西美菱为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其资信状况良好,具有偿还债
务能力。公司本次对江西美菱提供担保,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子公司的经济效益,
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因
此,我们同意公司对江西美菱提供不超过25,000万元人民币的信用担保额度。同
时,我们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增加担保后,公司对下属控股及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合计为
205,764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0.74%。其中,2018年1-10月,
公司为下属控股及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实际发生额为14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
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7.72%;截至2018年10月31日,公司对下属控股及全资子公
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80,5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5.94%。公司
及下属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范围外的主体提供担保的情形,公司及控股子公
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
情形。

    六、其他相关说明

    如股东大会批准本次担保额度后,公司对江西美菱提供的担保额度为人民币
25,000万元,为公司对江西美菱提供信用担保的上限,具体担保以实际贷款金额
及担保协议为准。

    七、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议
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一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