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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长虹美菱: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19-03-29  

						                          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证监会、财政部联合下
发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21 号——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
一般规定》等有关规定(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长虹美菱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长虹美菱股份有
限公司 2018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方案》,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
董事会对公司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
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
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
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
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
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
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
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
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
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
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
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本次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
风险领域,具体如下。

     1.本次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

    本次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母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具体包括:长
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母公司)、合肥美菱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四川长虹空调有限
公司、中山长虹电器有限公司、绵阳美菱制冷有限责任公司、江西美菱电器有限责
任公司、中科美菱低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合肥美菱有色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广东
长虹日电科技有限公司等生产制造型或生产销售型子公司以及公司下属各合资营销
公司、长美科技有限公司、美菱卡迪洗衣机有限公司等销售贸易型子公司,合计
40 家 公 司 。 纳 入 评 价 范 围 单 位 资 产 总 额 约 占 公 司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资 产 总 额 的
97.79%,营业收入合计约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 95.78%。

     2.本次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

     本次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

     公司治理层面:组织架构、发展战略、人力资源、社会责任、企业文化。

     业务流程层面:资金活动、采购与付款、关联交易、资产管理、销售业务、财
务报告、预算管理、合同管理、内部信息与传递、信息系统、子公司管理等。

     具体情况如下:

     (1)组织架构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规章及中国证
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建立了由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
构成的公司治理结构。

    公司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公司董事会是公司的决策机构,对股东
大会负责,并负责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和监督,建立和完善内部控制的政策和
方案,监督内部控制的执行。公司董事会现有成员 9 名,其中独立董事 3 名。董事
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
会,对董事会负责。

    公司监事会是公司的监督机构,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
督,对公司董事、总裁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及各子公司的财务状况进行监督
及检查,并向股东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公司监事会现有成员 5 名,其中职工监事
2 名。

     公司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公司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
    公司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监管部门的要求,精简和高效的原则,设
立了符合公司业务规模和经营管理需要的组织机构;遵循不相容职务分离的原则,
合理设置部门和岗位,科学划分职责和权限,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配
合、相互制约、相互协调的内部控制体系。

    (2)发展战略

    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实际情况,提出了“美菱梦”的发展愿景和“双三一心战
略”的战略指导思想。“美菱梦”旨在将公司打造成中国领先、世界一流、受人尊
重的家电企业。2018 年,在“美菱梦的战略指引下,积极开展“三品提升”、“五
化两易”以及“企业文化重塑”三大行动,在创建美菱梦的征程中,迈出了坚实的
步伐。未来美菱将成为让人们生活变得更加健康美好的创造者,力争到 2020 年,在
规模上、在产品线上、在组织流程上再造一个新美菱。具体包括力争实现年销售收
入达到 200 亿元以上,净资产倍增,现冰箱、冰柜、空调主力产品市场占有率大幅
提升,洗衣机产品、厨卫产品和小家电产品成为美菱新的主力产品,并通过布局生
鲜电商及生物医疗等新兴业务,带动公司盈利模式的转型升级。同时,力争到 2020
年,公司冰箱柜成为行业智能、变频、保鲜、薄壁领先者;空调成为行业智能、变
频领先者;洗衣机成为行业品质卓越、工艺精湛、健康呵护的领先品牌;小家电成
为智慧厨房领先者和“水生态家电”领导品牌。

    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及公司“十三五”发展规划,公司经营层 2018 年提出了
“产品领跑、营销转型、效率提升、团队激活”的经营方针。

    (3)人力资源

    公司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已建立了一套有利于公司
可持续发展的人力资源管理程序。公司通过科学的聘用、培训、轮岗、考核、晋
升、淘汰等人事管理政策,以及包括人力资源和用人部门双向审核机制、胜任力测
评体系、干部民主 360 度测评制度等各项内部规章制度,对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工作
进行规范。同时,公司制定了《员工培训管理制度》《学分管理规定》《后备梯队选
拔培养规定》等制度及各项标准工作流程,搭建了基于员工胜任力模型,逐步建立
培训与员工个人发展、资格晋升和职业发展相结合的成长机制,为公司未来中长期
发展提供人才储备和支持。

    2018 年,公司行政人事中心对十三五规划进行战略检查并制定十四五人力发
展规划,形成公司级《人力资源战略规划》,为未来人力资源转型、人才组织发展、
人才激励等方面进行全方位的战略指引;推行战略人力资源管理,有效的支撑业务
发展,围绕“三专三能”(三专:专业的人力中心、专业的共享平台、专业的业务
伙伴,三能:提才能、优效能、赋动能),加大人力资源投入,打造一流人才队
伍,实现人力资源持续有效的供给。其次,公司重点优化和推进后备梯队体系,实
施涌泉计划人才建设项目,新增中高层后备高管、后备子公司总经理、后备中心总
经理等人才梯队储备,同时优化百人梯队蓄水池作用,大力选拔高潜人才入库,后
备人才梯队选、育、用机制逐步呈现。同时持续优化内部绩效管理体系及任职资格
管理体系,强化培训、绩效、薪酬等配套体系的建设,规范各层级管理职、专业职
的能力测评体系,为有效制定管理机制提供大数据支撑,进一步提高公司科学人力
资源管理水平。

    (4)社会责任

    公司严格执行内部的《环境运行控制程序》《能源管理规定》《安全生产责任制》
《安全培训管理制度》《序质量控制点管理规定》等一系列关于环境、安全、产品质
量相关管理制度,确保公司生产服务活动符合国家相关法律要求;公司积极参与各
项社会公益活动,帮扶大病困难的员工、捐资助学及倡导员工自愿捐款等行动,回
馈社会。

    公司坚持走科学发展、创新发展、和谐发展、绿色发展的道路,立足自身经营
管理实践,在实际的经营生产过程中,高度重视责任的重要性、落实责任工作的策
略、体现责任担当的价值、提升责任履行的能力。

    (5)企业文化

    企业文化是企业的灵魂,是推动企业发展的不竭动力。2018 年重塑企业文
化,重点树立文化标杆,打造争先文化。通过文化牵引,将企业文化融入公司经营
业务的全过程,将理念转变成员工的行为和习惯。公司努力践行“敬业担当 同创共
享”的核心价值观,以“当责、进取、创新、合作”的精神促进公司持续快速发展,
公司以“员工满意、客户满意、股东满意”为宗旨,结合公司经营管理实际,制定
实施《企业文化建设指引》,进一步梳理公司及各部门企业文化建设内容,通过各
种举措调动员工积极性、激发员工活力、促进员工创新创造、增强团队凝聚力,明
确行动方向和具体举措,使其更具完整性、针对性、实效性和指导性。开展多方
位、立体化宣传,转变观念,激发活力,凝心聚力,营造“人人有激情,个个有作
为”的氛围,推动企业转型升级,实现企业经营目标。

    (6)资金活动

    公司严格执行内部的《货币资金管理制度办法》《资金集中管理制度》《银行资
金业务授权审批制度》《银行账户管理办法》等资金管理制度,严格履行资金授权、
审核、批准等流程。通过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和评价资金活动情况,落实责任追究制
度,确保资金安全和有效运行。

    2018 年,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公司《募集资金账户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根据募集资金
使用计划,结合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规范使用募集资金,不存在违规使用募
集资金的情形。为提高公司 2016 年非公开发行股份所募集的资金的使用效率,降
低财务成本,公司严格在股东大会授权额度内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
财产品,公司所使用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均为安全性高的保本型理财产
品,同时理财产品到期后本金及收益及时返回募集资金账户。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
过程中,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履行了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信息披露义务。

    (7)采购与付款

    2018 年公司重塑采购业务相关管理制度,增加当责矩阵,明确了责任主体及
关联单位,规范了供应商管理、采购计划、采购招标、采购价格管理、采购份额管
理、采购结算等审批权限及管控要求,新增可量化风险识别价格管理体系,新建黑
名单制度和黑名单库。

    公司为各业务单元搭建统一的采购平台,将子公司部分物资的采购业务归口母
公司统一管理、集中采购,执行统一的采购业务流程,并对不相容权责进行了分
离。一方面满足了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另一方面发挥了公司品牌优势,扩大采购规
模,降低了采购成本,提高了采购效率。2018 年公司增设物资经营模块,实现大
宗原材料集中采销管理,进行增收降本。

    (8)关联交易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企业会计准则》《公司章程》和公司《关联
交易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规范与关联方的往来交易。为了进一步明确公司与关联
方双方权利和义务,提高管理效率,切实维护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2018 年公司制定了《关联方交易操作规范》,其中对于关联交易的范围、各部门职
责分工、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等做了明确规定,并要求对于关联交易的信息及时披
露。2018 年,公司的各项关联交易遵循了客观、公正、公平的交易原则,严格遵
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
各项规定,关联交易根据市场化原则进行,不存在任何内幕交易。同时,针对日常
关联交易,公司定期核查日常关联交易额度是否超过股东大会审批额度和有无增加
新的关联方。为规范日常关联交易,防范风险,报告期内,公司两次增加预计 2018
年日常关联交易额度,并根据额度的大小,按规定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因此,公司关联交易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关联董事、关
联股东回避表决,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况。

    (9)资产管理

    为保证资产安全完整,公司建立了《资产有效性管控制度》《存货管理规定》《商
标管理制度》《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固定资产结算制度》《固定资产及模具资产报废
管理规定》《产成品报废管理规定》等较为完善的资产管理制度,明确资产投资、取
得、验收入库、领用发出、盘点处置等环节的管理要求,采取财产记录、实物领用
与保管、定期盘点、账实核对、差异追根等措施,确保资产安全。为加强工程建设
管理,建立了《一般性建设工程管理办法》,对工程建设效率、工程质量、工程成本
等环节进行规范监督。固定资产及工程项目的款项按要求在相关资产落实、手续齐
备后予以支付。

    (10)销售业务

    公司及各子公司建立了完善的销售业务管理制度,明确销售定价、信用标准、
发货、退货、结算、收款等相关内容的职责和审批权限。对不同渠道类型的客户,
实行分类评估管理,制定不同的销售政策体系;公司业务部门负责谈判、签订销售
合同,由专人保管,并报送公司法务部备案,避免因合同问题造成的重大损失和诉
讼风险;建立客户档案,严格按照制度进行授信评估,公司财务部门每月跟踪检查
客户的信用管理和应收账款管理情况并予以通报和考核,将销售与收款风险控制在
可控范围;结合历史销售数据分析、促销政策指引、行业竞争趋势等制定销售计
划,经产销计划评审会议确认后,对所有订单的需求数量按库存数进行发货和安排
生产,达到产、销、存的平衡。

    (11)财务报告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会计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
格式准则第 2 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
则第 15 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主板信息
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1 号—定期报告披露相关事宜》及深交所关于财务报告披露的相
关备忘录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财务报告管理办法》,以真实的交易事
项和完整、准确的会计记录等资料为依据,编制财务报告。明确财务报告编制、报
送和使用的规范流程,确保财务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建立了财务
报告定期分析机制,对公司主要经营指标、资产负债结构、资产质量、盈利能力及
现金流量等项目进行综合分析,为管理层的经营决策提供有效信息。

    (12)预算管理

    公司施行全面预算管理制度,由公司各部门依据公司年度目标,结合本部门的
业务规划,拟制本部门的预算方案,呈报归口部门,各归口部门再根据各下属单位
的预算方案,制定总预算草案,报经营管理部;经营管理部审查各部门的预算草
案,围绕公司战略和经营目标编制年度大盘预算,优化资源配置。根据年度目标进
行季度分解,把控预算使用进度。预算执行过程中,按照平台、制造、销售三大单
元进行预算管控,严格把控预算使用进度,杜绝超额预算发生,进行预算评审汇
报,对预结算数据进行分析预警通报,对于预算执行中发生的新情况、新问题及出
现偏差较大的重大项目、异常情况,及时查明原因,提出解决办法。

    2018 年 8 月,公司制定了《月度预结算偏差考核办法》,每月编制各单位预结
算偏差率考核通报,对偏差超出合理范围的进行考核,预算考核与 KPI 挂钩。通过
对整体预算做到总额控制,过程跟踪,结果分析,利用预算对内部各部门、各单位
的各种财务资源及非财务资源进行分配、考核、控制,有效的组织和协调了企业的
生产经营活动,为完成公司整体的经营目标提供保障。
    (13)合同管理

    公司建立了合同审核流转环节并在本报告期内进一步完善合同管理体系和审批
流程。对于合同的签订,严格按照合同管理制度的要求进行执行,按照合同审批流
程进行起草、审核、用章、履行、执行与跟踪检查。法务部对公司各部门、各子公
司和各营销公司所要签订的合同条款进行审核,对合同中存在的法律风险点进行提
示;如合同中存在可能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的条款,法务部提出修改意见并连同全
部文件退还经办部门或经办人;各经办部门在综合法务意见和合同对方的意见后,
重新提交合同至法务部进行审核,后经相关领导批准后,履行用章程序。公司各部
门、子公司、营销公司均设立兼职合同管理员,负责各部门合同流转单和合同资料
的传递、收集和保管工作。合同管理部门建立合同管理档案、合同管理台账与合同
管理的后评估体系,对审核留存的合同进行统一归档保管,按年度移送公司档案
室。

    (14)内部信息传递

    公司建立了《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外部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制度》等有效
的沟通渠道和机制,明确公司各部门、各控股子公司及有关人员重大信息内部报告
的职责和程序。有效完善了内外部的信息管理制度与沟通渠道,明确了信息的收
集、处理和传递流程,使管理层就员工职责和控制责任能够进行有效沟通,沟通的
充分性使员工能够有效地履行其职责。公司确保及时准确地收集、传递与内部控制
相关的信息,确保信息在公司内部、公司与外部之间进行有效沟通。

    另外,在公司内部信息传递过程中,如涉及内幕信息相关事项,公司严格控制
知情人的范围,并根据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的规定,及时做好内幕信
息知情人的登记和禁止内幕交易的警示工作。

    (15)信息系统

    信息系统在公司得到了深入运用,提高了公司运行效率及数据准确性,并在内
部控制中发挥重要作用。2018 年公司成立信息中心,中心下分设信息化推进所,
信息化支持所,分别负责对公司信息系统进行规划、开发、运维,并对数据传递保
密性、网络安全性进行严格控制,保证信息系统稳定运行。公司信息化工作以战略
规划为指导、以业务流程为导向、以数据规范为基石,统一建设、分步实施,多年
来一直持续投入、优化改造,形成了以 ERP 系统为核心,有效集成公司综合办公系
统(OA)、产品生命周期管理系统(PLM)、成品材料条码系统(WMS)、营销管理
平台(USO)、智慧生产系统(SCP)、制造执行系统(MES)等各类系统,全面覆盖公司
各类业务,实现研发、生产、采购集成化、智能化,同时协同电子商务大平台,销
售模式实现 B2B、B2C 等。通过信息系统的深入应用,公司的产供销核心业务实现了
有效管理和协同,在流程管理信息化、产品设计信息化和财务管理信息化方面成绩
显著,提升了公司在知识管理、预算与费用管控、流程管理和资产管理上的整体水
平。
    (16)子公司管理

    为实现科学合理高效的对下属子公司进行管理,公司已制定了规范详尽的分权
手册,设置了明确的审批权限及流程。本着合理授权、权责对等的原则,2018 年
公司对分权手册进行了新一轮的修订,对所属平台职能部门、事业部、子公司进行
分权分级管理,并加强各子公司对外投资等事项的管控。

    公司通过向控股子公司推荐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代表公司行使相关职
责;通过公司各职能部门向子公司的对口部门进行专业指导及监督;通过建立业绩
目标、预算控制、授权审批、考核与审计监督等政策与程序,对子公司有关业务活
动和财务事项实施有效控制。各控股子公司均参照公司制度,并结合其实际情况建
立健全了自身的经营和财务管理制度,公司控股子公司在信息披露及重大信息内部
报告方面均做到准确、完整、及时。

    3.本次纳入评价范围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

    为规范公司经营,防范风险发生,本次内部控制评价重点关注了以下高风险领
域:资金风险、人力资源风险、质量和安全生产风险、技术风险、市场风险等,具
体情况如下:

    (1)资金风险

    风险特征描述:资金的收支与预算不符,可能导致脱离了预算对资金的控制,
资金结构不准确、未及时追踪长期未达账项,可能导致资金长期帐实不符,筹资资
金使用异常情况没有进行处置,可能给公司带来严重的潜在风险。

    公司风险控制举措:公司严格按照各项资金管理方面的财务制度进行资金收付
管理,做到资金的保管、收支、审核、记账不相容岗位分离;定期或不定期对货币
资金进行盘点和银行对账,盘点人和监盘人、银行账对账人分别在现金盘存表、银
行对账单和余额调节表上签字,确保资金账账、账实、账表相符等。

    通过公司业务管理信息系统对资金的预算执行实行控制,在报告期内公司没有
违反相关规定的事项发生。

    (2)人力资源风险

    风险特征描述:人力资源计划不合理,招聘不及时或招聘的人员与所需岗位不
符,可能出现不能胜任工作岗位情形;人力资源激励约束制度不合理、关键岗位人
员管理不完善,可能导致人才的流失;员工选聘后直接上岗,不签订劳动合同,相
关岗位员工没有签订保密协议,无法约束员工的保密行为;员工退出机制不当,可
能导致法律诉讼或企业声誉受损。

    公司风险控制举措:根据公司生产经营规划,人力资源部门对人力资源需求进
行分析,经过讨论、评估,形成人才招聘计划,通过内部招聘、社会招聘等方式吸
收人才;公司制定完善了《专业职技术人员职业通道建设管理办法》《后备梯队选拔
培养规定》《培训管理程序》等相关制度;定期对员工进行绩效考评,考评结果应用
于薪酬激励、后备干部储备和职位调整等;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建立健全员工退出机
制,制定完善《劳动合同制度实施细则》,明确退出的条件和程序,确保员工退出
机制得到有效实施。

    (3)质量和安全生产风险

    风险特征描述:采购物资未按管理制度规定进行检验,以次充好的物资投入生
产,产品出入库没有经过相关程序检验,不合格产品投放市场,可能导致公司经济
赔偿造成财产损失,同时公司形象受损。员工安全生产意识淡漠造成,安全生产措
施不到位,违规操作可能出现安全事故发生。

    公司风险控制举措:为保证产品质量,公司建立严格的质量控制和检验制度,
及时跟进市场反馈情况,修订完善与产品质量相关的制度和方案等,不符合质量要
求的原辅材料拒绝流入生产线,不合格产品不准予出厂,责任落实到人,保证产品
出厂检验各项性能指标达到国家和公司标准。

    同时,公司成立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完善了《安全生产“五同时”管理制度》、
《安全培训管理制度》等安全管理制度和事故应急预案。安全生产建立当责矩阵,
实行分级负责,安全检查实行定期、专项、日巡等形式相结合,并保持相应的记录
文档。针对安全检查发现的违规或安全保护措施不到位现象责成立即整改并及时通
报。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4)技术风险

    风险特征描述:研究开发计划、项目管理不当,科技资源未得到优化配置,可
能导致研发成本过高、舞弊或研发失败;研究成果转化应用不足,保护措施不力,
技术转让不当导致公司技术流失;违反国家有关科技、知识产权的法律、法规及股
份公司内部规章制度,导致法律纠纷或受到处罚。

    公司风险控制举措:公司制定了《技术创新项目管理办法》、《产品开发项目
管理办法》、《产品设计和开发控制程序》等产品研发管理制度。

    公司战略规划团队结合公司发展战略、市场消费需求、技术发展趋势,编制和
报批年度项目开发计划和项目预算;公司项目管理办公室定期跟踪项目进度及预算
的执行情况;项目结束后编制项目验收方案,由项目联合验收小组根据批准的验收
方案对研发结果进行验收;研发部门负责对项目立项、研究、开发、成果保护等环
节进行全面评估,认真总结研发管理经验。

    (5)市场风险

    风险特征描述:公司的销售折扣和折让缺乏相应的政策,执行没有标准,不合
理的销售定价未经恰当审批,出现销售舞弊现象,可能导致公司产品失去应有的市
场;无规范的客户服务制度,未建立客户档案,对客户缺少有效的跟踪,影响客户
满意度和公司品牌形象,可能造成客户流失。

    公司风险控制举措:公司建立了完善的销售业务管理制度,确定适当的销售政
策和策略,明确职责和审批权限,做到了不相容岗位的相互分离、制约和监督。不
同类型的客户,实行分类评估,对客户、销售合同、订单、应收账款等进行系统管
理;对客户提出的问题及时解答或反馈、处理,不断改进品质服务,提升品牌形
象;公司审计部门不定期进行销售过程的审计监督,防范销售业务过程中的差错和
舞弊;公司财务部门每月跟踪检查客户的信用和应收账款情况,确保及时发现问题
及时整改。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
主要方面,公司在高风险领域和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不存在重大
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手册》《长
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基本制度》及其配套的《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内部
控制应用指引》《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等制度文件组织开展公
司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
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
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
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公司按下列参考指标选择较低金额确定为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
量标准如下:
              参考指标              重大缺陷     重要缺陷           一般缺陷

   潜在错报占营业收入总额的比重     错报≧0.5%   0.1%≦错报﹤0.5%   错报﹤0.1%

   潜在错报占利润总额的比重         错报≧10%    5%≦错报﹤10%      错报﹤5%

   潜在错报占资产总额的比重         错报≧0.5%   0.1%≦错报﹤0.5%   错报﹤0.1%

   潜在错报占所有者权益总额的比重   错报≧0.5%   0.1%≦错报﹤0.5%   错报﹤0.1%


    (2)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①重大缺陷:单独缺陷或连同其他缺陷导致不能及时防止或发现并纠正财务报
告中的重大错报。出现下列情形的,认定为重大缺陷:
         ⅰ、控制环境无效;

         ⅱ、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舞弊行为;

         ⅲ、外部审计发现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公司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
    错报;

         ⅳ、已经发现并报告给管理层的重大缺陷在合理的时间后未加以改正;

         ⅴ、公司审计委员会和审计部对内部控制的监管无效;

         ⅵ、其他可能影响报表使用者正确判断的重大缺陷。

        ②重要缺陷:单独缺陷或连同其他缺陷导致不能及时防止或发现并纠正,财务
    报告中虽然未达到和超过重要性水平,仍应引起管理层重视的错报。出现下列情形
    的,认定为重要缺陷:

        ⅰ、未经授权进行担保、投资有价证券、金融衍生品交易和处置产权、股权造
    成经济损失;

        ⅱ、公司财务人员或相关业务人员权责不清,岗位混乱,涉嫌经济、职务犯
    罪,被移交司法机关;

         ⅲ、因执行政策偏差、核算错误等,受到处罚或公司形象出现严重负面影响;

         ⅳ、销毁、藏匿、随意更改发票、支票等重要原始凭证,造成经济损失;

         ⅴ、现金收入不入账、公款私存或违反规定设立“小金库”。

         ③一般缺陷:不构成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的其他内部控制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公司按下列参考指标选择较低金额确定为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
    定量标准如下:
               参考指标                     重大缺陷           重要缺陷        一般缺陷

直接财产损失金额占营业收入总额的比重     损失比例≧0.1%   0.05%≦错报﹤0.1%   错报﹤0.05%

直接财产损失金额占利润总额的比重         损失比例≧10%    5%≦错报﹤10%       错报﹤5%

直接财产损失金额占资产总额的比重         损失比例≧0.2%   0.1%≦错报﹤0.2%    错报﹤0.1%

直接财产损失金额占所有者权益总额的比重   损失比例≧0.2%   0.1%≦错报﹤0.2%    错报﹤0.1%

         (2)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出现以下情形的,认定为重大缺陷,其他情形按影响程度分别确定为重要缺陷
    或一般缺陷。

         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
    ②重大决策程序不科学;

    ③制度缺失可能导致系统性失效;

    ④重大或重要缺陷不能得到整改;

    ⑤对公司造成较大负面影响并以公告形式对外披露;

    ⑥其他对公司影响重大的情形。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
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非财务报
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无。


                                       董事长(已经董事会授权):李伟
                                        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3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