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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大冷股份:内部控制审计报告2019-04-20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           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联系电话:    +86(010)6554 2288
                                                      8号富华大厦A座9层                  telephone:   +86(010)6554 2288


                                                      9/F, Block A, Fu Hua Mansion ,
                       ShineWing                      N o.8, Chao yang men Bei dajie ,
                                                      Dongcheng District, Beijing ,      传真:        +86(010)6554 7190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100027, P.R.C hina                 facsimile:   +86(010)6554 7190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XYZH/2019DLA20119




大连冷冻机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们审计了
大连冷冻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冷股份)2018 年 12 月 31 日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
效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 、《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 、《企业内部控制评价
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大冷股份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
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进行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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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
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
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四、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大冷股份于 2018 年 12 月 31 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
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隋国军




                                           中国注册会计师:王栋



              中国     北京                二○一九年四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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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连冷冻机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大连冷冻机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
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大连冷冻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
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 2018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
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
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
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
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
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
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
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
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
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
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
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
域。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包括公司及其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组织
架构、发展战略、人力资源、社会责任、企业文化、采购业务、资产管理、销售业务、财
务报告、合同管理;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采购、销售、资产管理等。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
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办法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
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
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
年度保持一致。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项目              重大缺陷                重要缺陷                一般缺陷
                                            营业收入总额的
                    错 报 营 业 收 入 额 ≥ 0.5% ≤ 错 报 营 业 收    错报营业收入额<营
营业收入潜在错报
                    营业收入总额的1%        入额<营业收入总额         业收入总额的0.5%
                                            的1%
                                            利 润 总 额 的 3% ≤ 错
                    错报利润总额≥利                                  错报利润总额<利润
利润总额潜在错报                            报利润总额<利润总
                    润总额的5%                                        总额的3%
                                            额的5%
                                            资 产 总 额 的 0.2% ≤
                    错报资产总额≥资                                  错报资产总额<资产
资产总额潜在错报                            错报资产总额<资产
                    产总额的0.5%                                      总额的0.2%
                                            总额的0.5%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出现以下情形的,可认定为重大缺陷,其他情形按影响程度分别确定为重要缺陷或
一般缺陷。
     (1)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舞弊;

     (2)公司更正已公布的财务报告;

     (3)外部审计机构发现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而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未

能发现该错报;

     (4)公司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机构对内部控制的监督无效;

     (5)其他可能导致公司财务报告出现重大错报的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缺陷认定等级           直接财产损失金额                  重大负面影响
                                               或已经对外正式披露并对公司定期
重大缺陷         1000万元及以上
                                               报告披露造成重大负面影响
                                               或受到国家级政府部门处罚但未对
重要缺陷         500万元(含500万元)-1000万元   公司定期报告披露造成重大负面影
                                               响
                                               或受到省级(含省级)以下政府部门
一般缺陷         10万元(含10万元)-500万元      处罚但未对公司定期报告披露造成
                                               重大负面影响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出现以下情形的,可认定为重大缺陷,其他情形按影响程度分别确定为重要缺陷或一
般缺陷。
    (1)违犯国家法律、法规;
    (2)重大决策程序不科学;
    (3)重要制度缺失或制度系统性失效;
    (4)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不能得到整改;
    (5)其他对公司负面影响重大的情形。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
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公司注意到,内部控制应当与经营规模、业务范围、竞争状况和风险水平等相适应,
并随着情况的变化及时加以调整。未来期间,公司将围绕“引领创新、创造价值”的经营
理念,以“开拓务实协作行动”为主题,继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规范内部控制制
度执行,强化内部控制监督检查,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




                                        董事长(已经董事会授权):纪志坚

                                             大连冷冻机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4月19日